据俄罗斯卫星网4月30日报道,俄罗斯侦查委员会鞑靼斯坦共和国侦查局消息称,法院对被指控在喀山进行勒索、绑架并杀人的4名中国公民分别判处10到17年监禁。
案件材料显示,2015年身负巨债喜欢打牌的28岁中国公民唐招福(音译)在叶卡捷琳堡向其同胞——一名在鄂木斯克的企业家借款10万卢布(约合1万元人民币),但因为其经常不按时还债而遭到拒绝。因此被告决定绑架该名企业家居住在喀山的父亲,并勒索赎金。
据侦查局的消息,唐招福找来3名熟人作为帮手。他们在实施绑架后打电话向该企业家勒索1000万卢布(约合100万元人民币)。这名企业家只知道唐招福住在喀山,但并不知道他就是绑架者,于是打电话要求他向执法机构报案。与此同时,该企业家还要求另一名熟人报警,后者随后告诉唐招福他已经报警。
侦查局消息称,唐招福在得知绑架的消息已经被执法机构知晓后,决定杀害其人质,并于2015年3月25日掐死人质。案件所有嫌疑人3月26日被逮捕。
俄方2016年4月30日消息称:“法院判处唐招福10年有期徒刑、杨洪波(音译)17年有期徒刑、李金鹏(音译)15年有期徒刑、蒋涛(音译)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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