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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劳教双腿打残两次 吉林老访民成北大案例

这只是中国最“普通”的一个老上访户的案件。“一个最需要得到关注的弱势人群因为数量太大而无法得到政府、媒体和我们普通人的关注。”“这是这个体制造成的无奈,是整个中国的无奈。”



近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撰写了一份探访老上访户的报告(见后文《关于吉林辽源市老上访户李桂荣的初步调查报告》)。
  此前,张千帆赶赴吉林辽源市,历时两日,调查吉林辽源公民李桂荣上访一案。张千帆表示:这只是一个普通上访案,作为一个关注制度的学者,他亲赴吉林调查,“实属无奈”。
  张千帆说,这是中国最“普通”的一个老上访户的案件。“如今中国,诸如此类的事件太多,以至不死人就不算什么吸引眼球的大事,这使我感到无奈和无力。作为一名法律学者,我并没有什么帮她解决问题的神通。但如果自己不走一趟(采访与调查),李桂荣上访案将永远是留在我心中的一个沉重的问号。”
  李桂荣是一个有着13年上访经历的老上访户,因对丈夫受工伤的事故鉴定有异议而起。3年前,张千帆在一次讲座结束后,遇到了拄着双拐的李桂荣,李拿出了材料并讲述遭遇,引发了张千帆的关注。
  据张千帆介绍,他在3月中旬接到吉林老上访户李桂荣的求助电话,反映其在“两会”期间被截访以及生活苦难的情况。3月20日晚,张千帆与一位媒体记者从北京赶赴吉林辽源,并在次日上午在辽源市中心医院见到了李桂荣。
  由于张千帆的到来,3月22日,辽源市政法委、市信访局以及李桂荣所在的辽源矿业集团信访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织了一次座谈会,向张千帆等人说明了李桂荣的情况。
  张坦言,自己此前也曾联系过在部委工作的学生以及媒体朋友,希望能引起他们关注李桂荣案,但是“类似的事件实在太多了”,“既然没人肯出马,我只好自己走一趟。”
  根据调查情况,张千帆撰写了《关于吉林辽源市老上访户李桂荣的初步调查报告》,报告详细记述了案情梗概和调查过程,以及调查中了解到的不同意见,并提出了初步结论与解决方案。
  “一个最需要得到关注的弱势人群因为数量太大而无法得到政府、媒体和我们普通人的关注,这不只是我个人的无奈,也不只是记者们的无奈。”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宪政研究的学者,张千帆感慨道:“这是这个体制造成的无奈,是整个中国的无奈。”
  张千帆说,学者如果成天只是把人权、法治这套“仁义道德”挂在嘴上,那未尝不是一种个人遗憾;如果每个人都能偶尔走出书斋,关心一点自己身边的事,兴许会发现法治状态的改良也不是那么难的。■
 附:
  关于吉林辽源市老上访户李桂荣的初步调查报告
  张千帆、冯军
  一、 案由梗概
  李桂荣今年54岁,是一个典型的“老上访户”。1998年,她40出头就走上了上访之路,至今已有13年之久。今天,她躺在市中心医院走道的病床上,似已无力纠结于漫漫上访路上的恩恩怨怨,惟愿自己能从政府那里得到一笔适当的补偿,让自己和丈夫能安度晚年,也算是对自己历经上访磨难的一个说法。
  事件的起因是李桂荣的丈夫汪茂林,现为辽源矿务局西安矿的退休职工。1994年,他因下井工作头部受伤,留下了精神障碍症,当时被评定为四级伤残,不符合领取护理费的条件。李桂荣认为丈夫伤势严重,不满于四级伤残鉴定,要求提高工伤待遇并发放护理费,多次交涉但是遭到拒绝。据矿务局信访办人士介绍,当时整个辽源矿务局伤残人员达7000多人,其中四级伤残近3000人;像汪茂林这样的脑外伤综合症共123人,到1999年达到700多人。另据知情人士判断,其中某些比汪茂林伤势更轻的被鉴定为三级甚至一级、二级伤残,享受更高的工伤待遇。
  1998年起,李桂荣多次到中纪委、国家煤炭管理局、公安部、最高检等中央机关反映问题。她不仅反映丈夫的工伤待遇问题,而且还举报原辽源矿务局(现已改制为辽源矿业集团)领导张义等人将泰信、西安两煤矿假破产,骗取国家资金15亿元,以及张义等人瞒报谎报工伤死亡人数、贪污腐败等问题。2002年、2006年前后,李桂荣反映的问题得到中纪委监察部何勇部长的三次批示。在中纪委催办下,吉林省纪委曾数次来辽源矿务局调查,但是一直没有公布调查结果。
  十多年来,李桂荣多次来北京上访,前后被截访押送达20多次,被劳动教养两次共计两年半。据她自述,2001年,自己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被打重伤,双腿残废不能走路。在劳教期间,其五岁的女儿(“小汪”)被辽源矿业集团送往市社会福利院,此后在福利院生活长达7年多。由于长期骨肉分离,小女儿怨恨她没有尽到做母亲的责任,母女关系十分不好。
  2011年3月10日,全国两会期间,李桂荣再次进京上访。据她说,她当天在北京火车站遭到截访,被送进一辆车里并在车上遭到四名男子殴打,其中有辽源市驻京办事处主任邓喜文,致使她的脑袋、胳膊、腰部等多处受伤。之后,她被关进“黑监狱”并再次遭到殴打,差一点尿失禁。李桂荣的主治大夫说,她患有冠心病和心律失常等疾病。我们回京后,她打电话表示自己无力继续支付住院费用,医院已经停药。
 二、 调查经过
  为了了解李桂荣的案情,我们于3月20日晚坐火车赶往辽源。次日上午,我们来到辽源市中心医院,在二楼楼道的病床上见到了羸弱的李桂荣。她正在输液、吸氧,其右手的大块淤青清晰可见。她说自己呼吸困难,需要一天24小时不间断吸氧,病床后竖着两个氧气瓶。根据她向冯军介绍的案情,李桂荣于今年“两会”期间来京上访,3月10日在北京火车站被四名男子打伤,其中有辽源市驻京办事处主任邓喜文,之后被吉林省公安厅送回辽源。由于她害怕在矿务局医院遭到迫害,因而要求进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据她说,住院是完全自费,当时已经支付数千元,自己已无力承担,目前是向邻里借钱维持着。她尤其反映自己双腿致残、行动不便,上厕所需要有人搀扶帮助,但是政府派来监管她的人只是在一旁看笑话,并不提供帮助,以致有时一白天都不能上厕所。
  从医院出来,我们去了辽源市政府信访局。负责人员告诉我们说,李桂荣属于涉法涉诉上访,不属于市信访局的正常管辖范围;她从不走正常的信访程序,经常到北京天安门、金水桥等非指定地点进行非法上访。他介绍此案归属辽源市公安局管理,要我们找辽源市公安局控申处刘石磊处长,刘是李桂荣案件的体经办人。恰好李桂荣本人也曾提到,刘石磊熟悉她的情况。
  于是,我们来到辽源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在一楼见到了控申处刘石磊处长。但是在冯军出示记者身份和单位介绍信之后,他说自己不能擅自介绍情况,需经市公安局政治部同意。我们马上来到隔壁的市公安局大楼,但是被告知政治部无人接电话,政治部卢主任也不在,门卫要我们下午上班后再来。我们询问公安局接待室的电话,但被告知他们只有内线电话,对外不通,只有本人到那里才能知道政治部是否有人上班。然而,下午再去时,据说卢仍然没有回来,政治部也仍然没有人接待。
   我们接着来到了辽源市纪委的信访举报中心,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倒是热情接待了我们。他记录了李桂荣的案件,并表示立即向领导汇报。当我们再次返回了解情况时,市纪委的一位罗姓主任也来到接待室,向我们传达了市纪委的态度。罗主任口才颇佳,向我们滔滔不绝地解释了纪检政策。他表示,市纪委无权调查处理李桂荣此次上访被打之事。按照新治安法规定的属地管辖原则,在北京被打就要在北京报案、由北京公安处理。如果打人的是党员机关干部,也要等公安机关定性后纪委才能介入处理。我们表示这样的规则不能有效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因为打人的过程往往只延续几分钟甚至几十秒,而且据李桂荣说发生在截访的车辆内,北京公安可能完全不知道,谈何调查处理?地方公安往往直接介入截访,如果在此过程中发生打人,再由公安自己来调查打人事件,显然未必能做出公正处理。尽管如此,罗主任坚持原来立场。一天下来,我们从市公安和市纪委并没有得到什么收获。
  下午,我们还走访李桂荣的工作单位——辽源矿业集团。在矿业集团信访部的部长办公室,刚退休的刘科长向我们详细介绍了李桂荣的家庭情况。看得出来,她长期处理矿务局的信访工作,十分熟悉李桂荣的情况,甚至当场就能说出事情发生的具体年月。从李桂荣为丈夫的工伤待遇向单位交涉直至后来上访,刘科长一直负责处理她的案件,几次进京接过李桂荣。她对李桂荣的举报不屑一顾,对她被打的说法也表示不可置信——谁会打她?怎么可能打她?她描绘的李桂荣个性十分张扬,想得到什么就必须得到什么,并对矿务局提出砌墙等无理要求;矿务局已经对她“仁义至尽”,在经济十分紧张、普通员工开不出工资的情况下尽了最大努力满足她的要求,但是她仍然坚持无理上访。
  晚上回到宾馆,我们整理了一天的行程并放到微博上,引起不少博友的热心关注,当地政府部门的态度似乎也有所变化。晚八点半左右,冯军的房间突然接到辽源市宣传部新闻办付主任的电话,说自己马上就到我们住的宾馆,并请了冯军出去喝茶。见面后,付主任询问了我们此行的目的,表示自己对李桂荣的案件不太了解,但早已听说她的“狠”是远近闻名的,辽源市很多领导都“怕”她,因为她长期在北京上访,跟人权组织、国外媒体都有来往,连何勇部长都几次批示了她的案子。
  次日早晨,付主任再次打电话说,宣传部把各机关单位具体办理此案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开个座谈会,全面介绍李桂荣的情况。就这样,我们来到辽源市政府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和市政法委、市信访局、西安区信访局、辽源矿业集团信访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座谈,其中也包括辽源矿业集团信访部的刘科长。座谈会进行了两个半小时,主要是政府方面介绍情况,基本口径和前一天下午刘科长的介绍相同,基本结论是李桂荣是一个要求永无止境、毫不知恩图报的职业上访户,并劝告我们不要介入她的案件,以免“引火上身”。我们听取介绍后表示,要建设性地解决问题,双方就不能把对方“妖魔化”;也许李桂荣应该承认矿务局和政府部门也一度切实帮她解决问题,但是政府部门也应该承认在处理她这样的老上访户过程中兴许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
  下午,我们走访了其他知情人士以及李桂荣小女儿就读的中学。班主任向我们介绍了小汪在学校的状况。她目前寄住在李桂荣妹妹家里,平时积极向上,学习状态甚好,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虽然家庭关系在她心理上投下阴影,但是她已逐步适应了正常学习和生活,平时和同学、老师交流也更多了。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心理波动,我们没有直接和小汪见面,只是经班主任指认从教室后门看到她正在专心致志地做功课。小汪目前的学习和生活回归正常,这是我们从这次调查中得到的惟一令人欣慰的消息。
  傍晚,我们还专门访问了李桂荣的住处。这是一栋坐落在矿业集团运煤铁轨旁的自建房,地势很低,人可以直接跳入院子,据说以往也发生过盗窃事件。房子周围有一大堆积雪,屋后围着一大堆废弃物,估计许多是随风吹落的地面垃圾。据矿业集团和知情人士介绍,她家的屋顶是单位出钱修缮的,每年春节集团领导也会送来油、米等礼品。目前,患有精神障碍的王茂林一人居住在家,我们去时他正好外出,因而无法和他谈话并进屋察看。
三、调查发现的不同意见
   在整个调查过程中,我们遇到的最大困惑就是当事人和政府部门提供的事实版本大相径庭。在李桂荣那里,我们得到的图景是一个屡遭政府迫害的举报人和上访人;在矿务局和政府部门那里,我们得到的图景是政府的无微不至、仁至义尽和李桂荣的无理取闹、咎由自取。除了李桂荣的家庭状况之外,双方在几乎每一件事情上都呈现了截然相反的两个版本。
  (1)从李桂荣丈夫汪茂林的工伤事故鉴定开始,政府方面坚持他的工伤等级是吉林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的,工伤四级就是不应该享受护理费。况且虽然没有护理费,矿务局已经做了变通,每月为汪茂林提供了200元额外补贴。现在夫妻两人都已退休,每月领取矿业集团发放的退休金,共享受“四份工资”:李桂荣的退休工资1100元、汪茂林的退休工资1300元、城市低保380元、单位救济的生活补助200元。李桂荣则坚持认为矿务局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而且鉴定有猫腻。知情人士也认为鉴定畸轻畸重,有些伤势更轻的职工获得了等级更高的鉴定和工伤待遇。关于汪茂林伤势严重的一个证据是他曾因病情发作而剁掉了自己的手指,而且自己不当回事,耽搁了一天才被李桂荣妹妹发现,幸好后来成功接上。对此,刘科长表示并不知情。
  (2)在西安煤矿“假破产”问题上,李桂荣的版本是矿务局领导张义是骗取国家巨额税款的幕后黑手。但是在刘科长那里,张义却是辽源矿业集团的大功臣;他不仅盘活了企业,而且作为矿务局领导亲自带头下井,企业职工都很拥护他。即便在李桂荣对他进行人身攻击的情况下,他仍然以德报怨,要求落实她家的待遇。
  (3)对于上访过程中遭到拘留和劳教的缘由,李桂荣认为是因为自己举报张义而遭到作为贪官保护伞的公安机关打击报复。政府方面则坚持李桂荣的上访行为十分激烈,已构成严重违法。2001年7月,李桂荣先后十余次“冲击”中南海、人民大会堂、总理驻地,冲入警戒线下跪喊冤并强行拦截总理车队。北京警方曾向吉林省政府发文件要求严肃处理,保证总理驻地安全。2001年12月,李桂荣被劳动教养1年,但考虑到其家庭困难,于2002年1月就解除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对其进行所外帮教。2002年8月和10月,她两次进京并频繁和外国记者和人权组织接触,散发言论攻击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形象,曾两次被国家安全局抓获。2003年第十六届中共中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期间,她又来北京并在人民大会堂东门警戒线散发50份传单,因“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接回吉林并给予1年6个月的劳动教养处分(据“辽劳审字【2003】第201号《劳动教养决定书》”)。2009年2月,辽源市政府根据省纪委、省公安厅组成的调查组认可,维持了劳教决定。
  (4)对于李桂荣上访期间多次被打以及在劳教期间双腿被打残的情况,座谈会上几位干部则都予以否认,表示截访人员“不可能”打上访人,更不可能在北京打人,但是李桂荣提供的材料上却描述得十分详细。根据她的材料,最主要的一次被打发生在2004年6月9日,她在天安门地下通道路过时被北京警察强行搜查,送进天安门分局,在屋里被五个男人打昏;等她醒来时,“已经是6月11日,发现自己倒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的地上,衣服全部被剪开,双腿被打残,不能行走”,后来在劳教所遭到锁铐、电击等酷刑。知情人士表示,李桂荣从省劳教所被接回来之后确实不能独立行走,一直依靠拐杖。
  (5)关于李桂荣和小女儿感情对立的原因,李桂荣认为是因为女儿被强行送到福利院,人为造成骨肉分离,导致精神受到严重伤害、性格孤僻、与家人感情冷漠甚至憎恨母亲。据她反映,2001年12月29日,自己从北京上访回到辽源;在火车站,辽源市公安局西安分局刑警队王元春与矿山警署杨立军把她怀里的五岁女儿抢跑,自己也被劳动教养一年。在有父亲、母亲及姐姐(李桂荣大女儿)的情况下,将小女儿违法送到辽源市社会福利院长达七年,致使其失去家庭温暖和亲人关怀,而且到10岁才被送去上学,侵犯了其受教育权。李桂荣多次提到:“我们母女之间的隔阂是由于福利院的负面教育和影响造成的。”辽源市矿业集团则认为,李桂荣小女儿在福利院的生活是非常幸福和快乐的;在此期间,李桂荣的单位现辽源矿业集团水泵厂每月承担400元的寄养费及上学等其他费用。其女儿之所以憎恨母亲、不愿回家,完全是因为李桂荣长期上访而不能照顾好女儿,没有履行作为母亲和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刘科长和座谈会上的其他干部都提到,李桂荣曾在拦截朱镕基总理车队的时候突然把女儿推到轿车下,致使其差一点被压倒。我们向知情人士求证这个情节,但是无法找到目击证人。知情人认为,这个情节的可信度不大,至少被夸张了,因为李桂荣还是很爱她的小女儿,每个月把大部分工资都交给她妹妹抚养。李桂荣自己也向我们哭诉:“我觉得最对不起就是女儿。”
   2008年9月,辽源市西安区法院判决,辽源泵业有限责任公司、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征得原告小汪法定监护人李桂荣的同意,擅自将原告送到辽源市社会福利院寄养,侵害了原告的被监护权,对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后果,判决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十三万元(据(2008)辽西民一初字第216号《民事判决书》)。此外,经辽源市委、市政府与矿务局协调,再由矿务局补贴七万元,算做是对李桂荣本人的精神赔偿,共计赔偿20万元人民币。但是座谈会上的干部们透露,之所以给她20万,是因为李桂荣说不然就要“在奥运期间制造一个大事件”;“她说拿20万就没事儿了,可是一个月零20天以后,她又继续开始上访……”。
   (6)关于李桂荣问题的后续解决方案,政府方面似乎认为法院判决赔偿的20万就是全部赔偿;事实上,他们的谈吐表明政府对李桂荣一家已仁至义尽,根本不欠她任何钱,即使这20万也是她威胁闹事而不得已才作出的妥协;李桂荣拿钱后继续上访,只能表明她向政府索要补偿的胃口是无止境的,座谈会上的干部甚至透露她的“底线是150万”。李桂荣一方则认为,20万只是针对女儿和自己在女儿问题上遭受损害的精神赔偿,并不包括自己在常年上访和劳教过程中遭受的人身伤害。据她回忆,2006年,吉林省信访局郭局长成立了一个多人调查组,在辽源找到她妹妹说:“你姐要100万,我们只能给60万,你去做下你姐的思想工作”,结果双方达成了60万的协议,但是等她同意、签字、画押后,此事却不了了之。今年2月,辽源市公安局刘伟局长和她商谈并答应给她60万,要求她不再上访,但是目前只能先给30万;李桂荣要求后30万在一个月内支付,但是双方没有就支付期限达成协议。据她解释,刘局长表示先给1万元再说,李桂荣不答应,于是在今年“两会”期间再次进京上访。
  关于她此次进京遭到殴打并受伤,座谈会上的官员表示难以置信,并坚持空口无凭、要求出示证据。此事曾向市公安局反映,但是最后排除了这种说法。然而,我们调查的知情人认为,政府派去陪同李桂荣上访的七八个人肯定看到了她被打的场景,但是到公安局做笔录时一致否定了。东山社区主任曾私下对一位知情人说:“当时我们都傻了,突然之间出现那样一个场面,我们都束手无策,几分钟就完事了。”
  3月11日,吉林省公安厅李桂荣她送回家;在亲戚们坚持下,她被送往辽源市中心医院治疗。关于她的住院费用,各方说辞也极不统一。辽源市政法委书记表示,李桂荣的这次治疗费用理所当然全部是由政府支付的,而且她也完全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具体情况似乎不甚清楚。总之,“现在她生活是没有问题的,不符合其他救助的条件。”李桂荣及知情人士则表示,住院费用一直是自己承担,目前已垫付了8000多元医药费,主治医生也证明是其是自费治疗。我们询问过李桂荣为什么不用医疗保险,回答是根据政策,2005年以前退休的工人可以在任何当地医院享受医保,但自己是在2007年退休,只能在所在单位的医院享受医保,而不能在目前所在的市中心医院享受医保。
四、李桂荣问题的初步结论与解决方案
  虽然围绕李桂荣上访事件有那么多种不同乃至截然对立的说法,而两天的调查难以澄清积累了长达十多年的问题,但我们并不就此认为李桂荣问题是无解的。事实上,吉林省纪委的调查早已下过定论。李桂荣自己出示的材料中包括省纪委组织的13人联合调查组于2006年11月出具的《关于对李桂荣上访问题的答复意见》,其中除了其女儿的监护问题之外,否定了李桂荣提出的其它指控,但是李桂荣认为这个意见没有盖章签字,不具备法律效力。我们看了“答复意见”,发现它除了女儿监护问题之外只有几条概括的结论。即便具备法律效力,这样的“答复”也是不能让公民心服口服的,更无法止争息访。要正本清源、让社会信服,有关方面还需要公布调查结果并提供详细的说明。
  其实李桂荣上访之所以拖了十多年而无果,正是因为缺乏一个有公信力的诉愿审理程序。固然,有些证据因为年代长久无法复制,当事人提供起来有困难,譬如李桂荣在截访时是否被打?且不说当今各地“维稳”力量都经过训练、完全可以做到打人不留痕迹,即便留下痕迹几天之内也消失了。至于周边证人,也确实可能因为各种压力而不敢如实作证。因此,法律是强调证据的,但是在中国目前的制度格局下,我们还不能完全听信“证据”。尽管如此,某些证据还是可以取得的,譬如对李桂荣的腿伤可以在异地医院做一个医疗鉴定。她的腿究竟有没有残废(座谈会的干部们说她一直在“演戏”)?究竟是什么原因致残?这些事实并不难弄清楚。再如李桂荣的住院费用究竟是自己承担还是政府承担?政策是否允许她在市中心医院享受医保?这些问题也完全可以调查清楚。但是由于缺乏一个公正的程序,使得围绕李桂荣的争议在外人看来仍然是众说纷纭的一团乱麻。十多年上访下来,最后我们看不到一个胜者:李桂荣耗费了十多年青春,却未能满足诉求;政府耗费了巨大行政资源,最终也未能维护形象。在李桂荣哭诉自己的基本生存难以维持的同时,政府官员也在相当强烈地抱怨“维稳”越来越难、成本越来越高。
  或许十多年过去,是非恩怨都已在其次,当务之急是解决当下的分歧,而我们认为解决李桂荣和政府之间的分歧是完全可能的。和某些政府官员认为她的欲望是一个无底洞的判断不同,我们认为李桂荣的诉求是基本的、有限的。她向我们表示,自己的诉求无非是讨回公道,要回赔偿后回家伺候精神障碍的丈夫,改善母女关系、重享天伦之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政府是可以满足这个要求的,市政法委书记也在座谈会上表态:“对于李桂荣,我们不会抛弃她,但还是要维稳为重,同时在生活上照顾她。”在我们看来,两者是不矛盾的;落实补偿就是一举两得的措施,既满足了李桂荣的个人和家庭需要,同时也“稳”住了她个人。我们相信,中国式上访是一个极其艰辛的过程;只要有其它选择,任何理智正常的人就不会选择走这条路,经历了十多年上访风雨的李桂荣一定尤其明白这一点。
   最后,虽然李桂荣举报是否属实等某些关键证据尚待查清,我们仍然倾向于认为政府有义务为李桂荣提供适当补偿并承担其住院治疗等生活必需费用。在某些官员看来,去北京上访、下跪、发传单、联系记者等行为是深恶痛绝的“违法”,但其实这些只是公民受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的一种表达方式。即便拦截总理车队也不是什么弥天大罪,只要她的目的是反映冤情,而没有任何伤害意图。看到媒体报道的各地上访户的遭遇,李桂荣在十多年上访过程中被打也不会是什么新鲜事。在一个强调人权和法治的国家,一个公民不应该只因为做了地方官员看不惯的事情就受到这种待遇;如果她受到了不公待遇,那么政府就有义务帮助她恢复正常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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