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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把我的酒瘾勾起,谁给我狱中送衣


文/乱是佳人
5月9日晚,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因酒后驾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四车连撞,四人受伤。经过检测,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已达到醉驾标准三倍。5月10日,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拘。事故发生之后,高晓松后悔不已,并写下悔过书:对不起,永不酒驾。
时至今日,依然记得那首校园最经典的歌曲《同桌的你》,轻松的旋律,优美抒情的歌词让大家久唱不衰。于是在那个时候,我们记住了一个音乐人的名字,高晓松。当近日来各大媒体报刊都挤满了高晓松不修边幅的大脸,满脸通红衣衫不整的照片时,我们知道,高晓松又一次“火”了。只是很遗憾,往常我们所见的场景是,这些著名娱乐圈名人身边挤满的总是粉丝,而今天,高晓松身边挤满的是头戴大盖帽的交警叔叔们。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对不起,永不酒驾。就这么几个简单的字,为何偏偏要等到事故发生之后才有所觉悟?你头脑清醒的时候在做什么?在想什么?作为一个知名人士,你难道不知道全国都在严查酒驾吗?在这个非常时刻,你偏偏还要顶风作案,是你真的不知道有关酒驾的相关规定,还是说你根本不把这些规定放在眼里。是的,毕竟你是名人,名人嘛,大家都惹不起对不对?酒驾又怎么了,交警叔叔也不能把名人怎么样,对吧。
对于名人明星酒驾肇事,死亡的事件其实我们也并不是第一次所见。早在1995年的10月份,那个留着“锅盖头”幽默而多才的洛桑也是因为与几个朋友图一时兴奋,多喝了几杯之后酒驾,由于车速过快装上大卡车当即身亡。还有一个著名的演员牛振华,2004年同样因为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而亡。酒,你们喝了,你们爽了,可是你们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普通路人的生命安全。马尿灌多了你们就连姓什么都不知道了,真是人渣,垃圾。
可是高晓松啊,你别忘了有句话从古至今,一直都在用: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你既然无视法律的存在,你触犯了法律,那么你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管你是名人还是天王老子,老百姓的眼睛都盯着,看你还往那里跑。这一次你是悔过了,也写了忏悔书,但是不知道你能否如实履行,毕竟,你已经不是第一次酒驾了,做你的粉丝真的伤不起啊。有句话叫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一次高晓松会不会利用蹲监的日子,灵感大发,在狱中创作出无数佳作?会不会忍不住唱两句:谁让我不尊重法律,谁给我穿上囚衣,谁把我的酒瘾勾起,谁给我狱中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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