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一、五师双河市86团党委常委、副团长、武装部长丁明庆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4月,丁明庆借在湖南省张家界学习培训之机,到厦门、广州、温州、西安等地旅游,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5149.50元。2015年2月,五师双河市纪委、监察局给予丁明庆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由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二、十师北屯市得仁城市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煜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问题。2014年春节前,王煜用公款19000元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2015年2月,十师北屯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三、十师北屯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书记、副所长张振新擅自驾驶公车问题。2015年1月,张振新违反兵团《关于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等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擅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2015年2月,十师北屯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张振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四、三师图木舒克市45团5连连长徐琦操办生日宴问题。2014年12月,徐琦违反规定操办生日宴。团党委给予徐琦全团通报批评。
五、二师铁门关市31团加工厂厂长张玉芬、结算中心主任杜慧琳大操大办儿子婚事问题。2014年8月,张玉芬为儿子结婚置办酒席共33桌,宴请330人。2014年11月和12月,杜慧琳为儿子结婚,两次置办酒席共计36桌,宴请360人,团党委分别给予两人全团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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