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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斌无罪后被限制出境,状告福州出入境管理处案开庭

念斌无罪后被限制出境,状告福州出入境管理处案开庭

念斌向福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为福建省高院已经宣判自己无罪,出入境管理处的决定与法院的判决相抵触,没有事实依据,要求福州市政府责令出入境管理处限期向其核发出入境证件。 王辰 澎湃资料
4月24日,念斌诉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不履行出入境管理法定职责一案,在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

念斌律师袁裕来告诉澎湃新闻,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原告和被告双方就福州市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证据是否合法等问题进行了辩论。法院将择期宣判。

当天的庭审质证了福州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的6份证据,包括平潭县公安局出具的说明和办案民警陈述事发经过的材料。其中不受理念斌申请出入境证件的依据,为平潭县公安局2015年1月5日出具的一份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称,念斌属于平潭县公安局认定的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从2014年9月1日开始报备。

2014年8月22日,历经8年审判曾4次被判死刑的念斌由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无罪。同年11月14日,念斌和他的姐姐念建兰前往福州市出入境服务大厅办理港澳通行证,却被告知,他的身份信息在出入境管理系统中显示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办理条件。

对此,念斌向福州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认为福建省高院已经宣判自己无罪,出入境管理处的决定与法院的判决相抵触,没有事实依据,要求福州市政府责令出入境管理处限期向其核发出入境证件。

2015年2月,福州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念斌的请求。随后,念斌的代理律师袁裕来又向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获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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