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三周前痛批官场“酒文化”后,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昨天再发评论,严厉批评以公款吃喝招待的官场恶习,直斥这类行为是“嘴上腐败”,应该尽早入罪。
评论指出,公务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就是贪污,而贪财贪物是贪,贪吃贪喝也是贪。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公务员实为占用公众财产来满足自己公务之外的口腹之欲。
除了浪费食物外,总是大鱼大肉、分量过剩的公款吃喝也被评论指为地方政府热衷搞“土地财政”的重要原因。评论表示,公款吃喝给地方各级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所以官员们才会不断推行“土地财政”试图解决财政“饥渴”的问题。
所谓土地财政,是指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属于预算外收入,又叫“第二财政”。“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工具之一,但因制度尚不健全,它也造成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受侵、土地资源被官员私自挪用等问题。
评论说:“更为可怕的是,现实中,公款吃喝、公款接待成了个‘筐’,一些掌握公权力者什么都敢往里装,有人虚开发票中饱私囊,有人假公济私满足私欲,有人借此大肆行贿,有人吃喝玩乐洗浴嫖赌全报销……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接待带来的腐败,严重腐蚀着党和国家以及社会肌体,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及浪费,严重侵害了公众利益,败坏了党风政风。”
虽然有关中国公务员公款吃喝的全国数据从未被准确统计,也没被完全公开过,但从媒体上不时爆出某某公务机关大手笔“豪爽”宴客的报道中,不难看出问题的严重性。
据早前报道,广东汕尾市烟草局一个月的招待费就高达200多万元(人民币,下同,约40多万新元),仅仅是2010年,1万元以上的“大额招待”至少就有400次;江苏海门市审计局一年接待费用要1000多万元;吉林原煤炭局组织官员出国游一趟也要上百万元。
全国公款吃喝费
每年1000亿人民币
早在2007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冯培恩就曾估计,全中国公款吃喝费用每年超过1000亿元,相当于投入三峡工程的一半,并接近中国每年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
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近日在深圳市两会上更直指是公款消费,推高了茅台酒的价格。“如果不是公款消费,绝不会有那个价。”
为杜绝公款吃喝的腐败问题,中国政府多年来推行了不少政策,包括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考察时吃“四菜一汤”的工作餐等,但始终没有收到太大成效。中国国务院去年要求各中央部委晒“三公”(公务接待、公车购买运行、公款出国)经费时,起初也遭到不少阻力,个别单位一再推拖。
《人民日报》的评论因此建议尽早将“嘴上腐败”入罪,因为“医治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的社会毒瘤,亟需入刑治罪这剂猛药”。
南京军区军事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去年在《检察日报》上发布的文章,同样主张以法律来禁止公款吃喝。该检查官表示,管控措施难以操作,并给违反者留下了诸多借口,也违背了法治精神,因此只有一律禁止公款吃喝行为,并依法严惩违法者才有可能整顿这一歪风。
本月初举行的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后发布的公报也指出,今年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8类案件,不过官场盛行的公款吃喝之风却不在整治之列。
《人民日报》评论指出,公务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就是贪污,而贪财贪物是贪,贪吃贪喝也是贪。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公务员实为占用公众财产来满足自己公务之外的口腹之欲。
读者来信揭露
公款接待上级领导成‘铁律’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公款吃喝招待深入中国官场文化,要根除并不易。
《人民日报》昨天刊登的数名读者来信,描述了中国公务员公款吃喝、滥用资源的例子。来自陕西西安市的秦渭华就指出,有一回上级领导要到他工作的单位检查,并强调无需特别招待,晚餐只需在单位食堂和员工吃便饭。可是单位负责人却担心检查组吃不好,对单位的评价也就不好,因此“巧妙”地高薪聘请了主厨和一帮年轻漂亮的服务员,全部换上单位工作服,在食堂内准备了丰富的晚餐。
据说,该顿饭最终花了1万5000元,但事实上,近100人的单位里,平日每个人的伙食标准只有10元。
《人民日报》的评论就感叹,几十年前领导干部下基层自掏腰包吃饭或交“伙食费”如今已成“天方夜谭”,工作餐“四菜一汤”的规定也成一纸空文,下级单位出钱接待上级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似乎已成当今公务往来中的“铁律”,无人敢破也无人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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