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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首例男同性恋争婚姻权案开庭

台湾岛内第二对男性同性恋结婚者陈敬学、高治玮,提出首件同性恋婚姻登记行政诉讼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开庭,2人的母亲陪同出庭,强调从当初内心挣扎、痛苦,到现在不但完全接受,还要祝福他们,并要帮助所有同性恋人“反歧视争取婚姻权”。
  承审本案的受命法官,目睹陈敬学洋溢着同性婚姻幸福态度,当庭对2人致上崇高的致敬,“希望你们一直幸福下去”。
  陈敬学、高治玮是在2006年9月24日举行“结婚典礼”,2011年向北市中山区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被以必须“一夫一妻”才能登记而否决,提起诉愿被驳回后,提出行政诉讼,成为岛内第一件同性恋婚姻权诉讼案。
  陈敬学的母亲强调,阿玮很贴心,她觉得“多了一个媳妇,也多了一个儿子。”愿意站出来,希望儿子能有个伴,虽曾想过独子要传宗接代,“他们既然是这样,也就接受了”。
  庭讯中,陈敬学不时牵着阿玮的手,陈述时,并未就诉讼表示意见,反而“致谢词”,雀跃的一再感谢家人及关心全案的相关人士及法官,更强调“我们会快乐活下去”。法官听闻陈敬学的陈述后,虽平淡的说“控制一下”,似乎也感染到陈敬学的幸福,当庭表示:“幸福快乐要在家里,法庭上我也对你们的婚姻致上崇高的致敬,希望一直幸福下去。”并谕知5月15日再开庭。
  针对同性恋人打行政诉讼争取结婚合法登记,台湾同性恋组织声援支持,并痛批当局漠视同性恋人的“结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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