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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饷女县长,免职不能替代法律责任

随着周正龙的出狱,“虎照事件”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虽然打虎派因为周正龙的入狱,最终战胜了挺虎派。但是,到目前为止,挺虎派也没有真正认输,其代表人物之一—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认为,周正龙是一个聪明、勇敢的人,完成了一个壮举。周正龙案“黑白颠倒,是非不分,是惊天奇案”。周正龙能不能翻案,“虎照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还有待时间的检验。倒是另一个与“虎照事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吃空饷事件”,更应当引起公众的关注和重视。
早就不在单位上班了,却可以一直拿工资;早该从单位去职了,却一直保留着公务员身份;早就不具备公务员资格了,却能在经商了多少年后,摇身一变,当上了县政协副主席、政府副县长。如果周正龙造假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王辉的不上班拿工资、既是商人又是官员、突击提拔,又该如何处理呢?“虎照”不是周正龙一个人的事,“吃空饷”也不是王辉一个人的事,“虎照”充斥的主要是经济利益,可以称之为官场经济问题,而“吃空饷”除了经济利益之外,更多的可能是政治利益,应当称之为官场政治问题。
如果包括王辉在内的“吃空饷事件”的当事人,都能平安度过的话,那么,就应当给周正龙“平反”,给所有在“虎照事件”中受到处理的人平反。不能因为周正龙是农民,没有密密麻麻的关系,没有“保护伞”,就给他上“法律课”、将其绳之以法,而王辉因为是小有“成就”的商人,还当过不符合法律程序和干部使用规定的“领导”,关系复杂,“保护伞”林立,就网开一面,让其逍遥法外。否则,社会诚信还如何建立,法律和政府的公信力还如何确立?
山西有关方面已经开始调查“吃空饷事件”,王辉的副县长也已经被免去。但是,会不会像陕西处理“虎照事件”那样,真正上升到法律层面,给当事人上一次“法律课”,给公众上一次“诚信课”,值得关注,也值得观察。因为,按照以往处理同类事件的一贯做法,“官员”一般是用官职换“自由”,用辞职、免职、纪律处分等替代法律责任,而“平民”则常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吃空饷事件”会不会也是这个套路呢?

つ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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