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黄姓男子前年底借口问明牌,酒后要求女性友人驾车载他去山区拜拜,在车上涉嫌掏出生殖器猥亵,还抚摸被害人大腿等,经女子在超商前停车才罢手,高雄地方法院依强制猥亵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月。
高雄地院调查,有过失伤害前科的黄姓男子(57岁),与51岁的被害女子相识约4年,前年11月14日凌晨,黄姓男子打电话告诉被害人要去拜拜,但因已喝酒,拜托被害人驾车载他去。
被害女子禁不住对方一再拜托,载他前往旗山区的山区寺庙,没想到坐在右前座的黄姓男子一路大开黄腔,约半个小时后竟掏出生殖器当着被害人面前猥亵。
黄姓男子自称「很大支」,问被害人「想不想看看」,黄姓男子趁对方驾车难以反抗之际,一边自慰,一边伸手抚摸女子大腿、膝盖及背部,被害人赶紧在超商前停车,打算自己搭计程车离去,黄姓男子才罢手。
被害女子事后愈想愈气,报警提告,黄姓男子否认涉案,辩称当时坐在后座,因酒后失控,一时兴起才自慰,并没有抚摸被害人等举动,不过法官不采信。
法官认为,黄姓男子欠缺尊重女性身体观念,且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犯后态度不佳,被害人虽心理不舒服但身体没受到伤害,因此判黄姓男子徒刑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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