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纳雍县“少女醉死浴场”一事的真相,犹如挤牙膏般一点点呈现在公众面前。
16岁少女肖某非正常死亡10天后,纳雍县官方终于发布正式通报,确认肖某是与县规划局5名男职工喝酒过量后死亡。
4月29日,纳雍县规划局办公室一名值班人员透露,与少女肖某一起喝酒的5名规划局职工中只有2名是正式员工,其他3名为(临时)招聘人员,目前5人都在正常上班,会配合公安机关调查。
纳雍县公安局雍熙派出所参与调查此案的民警刘全辉向澎湃新闻表示,少女肖某只认识5人中的1人,“一个拉一个就聚到一块儿了”;目前警方正在安排多方人员与死者家属进行协商。
此前,纳雍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林海称,少女是饮酒过度身亡,但这是其个人行为,不存在其他原因。
短短一天内,纳雍官方对“少女醉死浴场”一事有过三种说法:28日上午,纳雍宣传部和警方称尚没有确定陪少女一同喝酒的人是否系政府人员;28日下午,澎湃新闻独家披露此事后,纳雍官方立刻有了新的说法,称不涉执法人员及其他公职人员;28日深夜,纳雍官方发通报称少女是与县规划局5名男职工喝酒过量后死亡。
在28日的采访中,纳雍县委宣传部、警方以及事发的“江户香汤”相关人员均称,少女醉亡时间是4月20日(周一),林海称是“4月20日下午”。然而,官方通报的时间是“4月19日(周日)晚”。
事发时间到底是4月20日还是4月19日,官方说法为何出现不统一?有网友指出,事发时间若是4月20日(周一)下午,涉事的5名纳雍县规划局男职工涉嫌在工作时间在洗浴场所喝酒。
就此,刘全辉称最新调查出来的事发时间是4月19日下午。而截至澎湃新闻发稿,林海未就此进行回应。
纳雍官方称:目前,县公安局和县纪委正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据新华网报道,纳雍县公安局称涉事的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未对肖某灌酒;公安部门提供的笔录显示,4月19日晚,纳雍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李某、刘某、方某、陈某、方某某,纳雍县居仁街道的女子杨某相约就餐,杨某又邀约其好友肖某共同在居仁街道“成都川菜馆”吃晚饭。
新华网报道称:笔录显示,期间,肖某等人大量饮酒;晚饭后,刘某、杨某等人继续到县城一酒吧喝酒,肖某留在车上休息;此后因车上较冷,杨某等人返回将肖某背至附近一洗浴场所休息;23时许,因发现肖某身体状况异常,遂拨打纳雍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救护人员赶赴现场后对其抢救,肖某抢救无效死亡。110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29日下午,纳雍县纪委以“少女醉死浴场”一事正在调查中为由,没有透露调查进展等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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