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会宪法修改筹备委员会昨日做出决定,先修订宪法第291条款,确定禁止未满5年禁政期人士参选草宪委成员,禁止在宪法修改过程中动更任何与皇权有关的条款内容。而彩衫军仍聚集在民会大厦前举行抗议。
民会所成立的宪法修改筹委会昨日做出多项决议,其中包括先修订宪法第291条款中的部分内容,以成立草宪委来进一步执行宪法修改议程,其中包括在第291/3条款中增加禁止未满5年禁政期的政治家参选草宪委成员,在第291/5(4)条款中规定草宪委成员的选举参照民代选举的相关规定,并采取分区制的办法来安排选举,草宪委成员的参选资格也参照民代选举的规定,获选者将由上诉法庭负责进行资格认证并确定其有效当选的决定。在第291/11条款中确定草宪委自成立起240天交宪法修改草案,而不是以往各方所建议的180天,同时还规定在宪法草案中不得动更现行宪法中任何与皇权有关的条款内容,以免被人质疑草宪委的成立和宪法修改进程是图谋推翻皇权制度。
随着民会宪法修改筹委会的审议过程,彩衫军也在民会大厦前举行集会以表达抗议立场,彩衫军领导人敦医师向上议院人权委员会主席递交文件,请求该委员会介入调查政府侵犯人权的行为,并反对为制造暴力和恐怖行为的红衫军支持者提供国赔,因为很多得到国赔的红衫军成员正处于刑事法庭的审理阶段,在没有定论他们是否有罪前不应该得到国家的巨额赔偿,因为所有国赔资金都是来自民众税收,而民众才是暴力事件和焚城行为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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