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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借换发今年新版记者证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借换发今年新版记者证

如今2014年中国的记者要领证了,据消息报道: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今年换发新版记者证,但记者在换证记者时必须先签“保密协议”。
据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今天通报了对中国特产报社等八起案件的查办情况。同时指出,今年4月,总局将组织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各地在换证工作中,须严格审核所有人员的申报材料,结合换证工作,清退不合格人员。
八家媒体违法案件曝光
被通报的八家媒体包括《中国特产报》、《中国经济时报》、《西部时报》、《企业党建参考报》、《今日早报》、《都市快报》、《杭州日报》和《证券时报》。以上八家媒体的违法记者也同时被查处。
据总局新闻报刊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案件主要特点有,利用基层害怕曝光的心理,假借舆论监督之名谋取非法利益。这是《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郗永丰、《中国特产报》记者王铭泽等人屡屡得手的重要原因,他们均是抓住基层企业在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的排污、违建、征地、拆迁等问题,借机进行敲诈勒索。
其次是真假勾结、相互利用、威逼利诱、团伙作案。上述案件,涉案人员多为真假勾结、相互利用、利益均沾。他们一般通过五个步骤就能敲诈成功。
第三,利益驱动、管理混乱,向记者站或记者摊派经营任务。如,中国特产报社管理混乱,机构私设乱设、人员私聘滥聘、证件私发乱发,报社主要负责人对该报持证记者大都不认识,版面由各专刊部主任自行负责,持证记者由专刊部自行招聘,自付成本,报社不仅不发工资让其自谋生计,还给这些人摊派经营任务,每人每年上缴20余万元。
第四,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公关公司,从事有偿新闻。《今日早报》、《都市快报》、《杭州日报》、《证券时报》涉案记者均是金融财经领域新闻采编人员,他们大多是抓住企业上市或其他融资、营销活动机会等,利用稿件审核、报道的职务便利,以曝光负面消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或通过公关公司刊登有偿新闻稿件,收受不法利益。
坚决遏制新闻敲诈蔓延势头
对此,中宣部等9部门3月2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坚决清除新闻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维护新闻采编的正常秩序,推动党的新闻事业健康发展,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总局下一步将采取更有力举措,遏制新闻敲诈势头蔓延。
建立健全新闻敲诈案件“双移送”机制。及时将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及时将查办案件发现的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强化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力。一是严格主管主办制度。对于屡次出现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问题的新闻单位,要求主管主办单位追究新闻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新闻单位与主管主办单位是挂靠关系,主管主办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导致新闻单位出版权流失、经营权失控的,除要依法追究新闻单位的责任外,还要依据有关管理规定调整主管主办单位,难以调整的要吊销其出版许可证;二是严格报刊年检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问题的报刊不予通过核验,直至撤销出版许可证。
加大对违规记者站整治力度。在今年的新闻单位记者站年检工作中,各地已将群众举报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记者站作为核验重点,严格审核;对年度核验中发现存在非法从事广告、发行等经营活动,擅自设立新闻网站,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记者站,一律不予通过年度核验并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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