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学运领袖之一魏扬,昨日针对太阳花女王刘乔安疑爆援交一事PO文,认为社会大众看待此事,将重点放在「女王援交」,而非「港男偷拍」不以为然,认为社会大众具双重道德标准,不断拿放大镜检视刘乔安,却没人关注偷拍者本身早已触法的事实。
根据刑法规定,偷拍者可能会触犯妨害秘密罪(315-1条),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加重诽谤罪,依法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刘女至多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0条第1项,处罚三万元罚锾。
以下为魏扬PO出全文:
有趣的是,先姑且不论我认为在无人受胁迫的情况下,「援交」这件事本身原本便不应被妖魔化、污名化,但为什么没有人质疑「偷拍」这件事呢?
从苹果日报提供的影片来看,镜头显然是早就架好藏著的,显然也不是经过知情同意而拍摄的,那么对这种「偷拍」的行径,大众的道德标准又在哪里呢?还是难道就因为女性涉及「援交」,所以她又「活该」了吗?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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