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上下两院25日进行审议修订宪法第291/2条款第8天,就草宪委中的22名甄选制委员由谁来定的问题争执不休,民主党民代瓦隆表示,不赞同规定由国会议长一人负责提名22名草宪委成员的提议,因为谁都无法确保国会议长在甄选时恪守中立立场,而国会议长在以往的多次会议议程中都显示了偏袒倾向,瓦隆提议此事交由民会、上议院、民代与上议院四方协调会议再度磋商,以最终确定草宪委22名甄选制成员的产生办法。
在随后的四方磋商之后,执政党协调委员会主席邬东迪表示,不能什么事情都依着反对派的建议而行,以往协调委也多次认可了反对派所提出的建议,其中包括第291/5条款以2007年宪法部分内容参照上议员选举的方式来选定草宪委成员等,但在甄选制草宪委成员方面,反对派要求以每名民代有权推选一人的方式进行,但这种方式本身就违背了草宪委成员的选举宗旨,以往民会也从没有过如此的甄选方式,因此还是应该尊重民会多数成员的意愿,由国会议长负责甄选22名草宪委中的专家委员。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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