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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走进香港

在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香港社会各界和舆论更加关注国家宪法与香港特区密不可分的关系。连日来,多家香港媒体发表文章,阐述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石,而在香港宣介国家宪法显得尤为迫切。

之前,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王志民12月3日在港发表文章,呼吁香港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他指出,要保证“一国两制”行稳致远,就必须处理好基本法与国家宪法的关系,必须维护宪法的至上权威。

12月4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5周年暨2017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港举行,这是香港特区首次举办“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特区政府主要官员、中央驻港机构代表、法律界及其他各界人士参加。

座谈会由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等主办,香港特区政府、香港中联办为支持机构。此举,体现了香港社会对“一国”原则理解的深化,将进一步提升香港社会对国家宪法的尊重与认同。

宪法是香港特区之“根”之“源”

香港特区署理行政长官、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在座谈会上致辞时表示,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和“源”。有赖宪法,才有特别行政区;有赖宪法,才有现在的香港基本法。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正是根据宪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才得以成立,基本法才得以制定及实施。每一个香港人都一定要了解及尊重宪法这个“根”和“源”。宪法不折不扣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石。

张建宗强调,特区政府有责任加深市民大众对宪法、香港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认识,并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念。

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黄兰发在主旨讲话中,从“我国宪法是具有深厚历史底蕴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好宪法、国家宪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是香港社会的共同责任”三个方面展开论述。他说,加强香港社会的宪法和基本法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维护香港法治的应有之义,需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尊重宪法权威,坚决反对一切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事情,坚决反对一切损害宪法权威的行为。二是在国家宪法框架下理解把握基本法。实践表明,只有站在国家宪法的高度和全局认识基本法,才能完整准确理解“一国两制”的真谛,才能全面准确贯彻实施基本法。三是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宪法,支持鼓励香港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增强香港同胞的宪法意识、国家观念、爱国精神。

宪法效力覆盖香港不言而喻

座谈会上,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表示,宪法为“一国两制”提供了最有力的保障。要实施好“一国两制”,必须同时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权威,应当增强香港市民对宪法的正确认识,提升港人对宪法的尊重。

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发言指出,宪法是体现国家主权、维护国家统一的根本大法;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体制对香港产生政治法律效力;宪法是“一国两制”的法律基础和依据,基本法的权威和效力来源于宪法。宪法不需要列入其子法——基本法附件三就对香港产生效力,宪法的效力和权威覆盖香港是不言而喻的。

王振民指出,有人试图割裂香港基本法和国家宪法的血缘关系,把基本法“宪法化”,说基本法是“香港宪法”,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常识法理。必须明确,宪法不仅是内地的宪法,也是包括港澳在内的整个国家的宪法。只认识基本法,不认识宪法,就难以把握“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精髓,就难以真正树立“一国”意识和国家共同体的责任感,也难以顺利融入发展大局、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表示,香港基本法是衍生于、从属于宪法的法律文件。宪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宪法对香港有效,市民必须遵守、尊重及了解国家的根本大法。她寄语港人认知宪法,更加珍惜和爱护国家宪法及香港基本法。

推动港人认识宪法是必要之举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邹平学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所以宪法的效力及于香港是天经地义的。

近日香港各界和舆论纷纷就“国家宪法日”发表见解。香港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李浩然撰文表示,宪法是现代国家的立国基础。一个与港人息息相关的例子是特区护照,香港特区护照之所以得到那么多国家接受,是因为这些国家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广东青年总会民生政策研究会副主任陈晓锋表示,香港居民应知晓,从1997年7月1日起,香港居民就已生活在宪法规范的社会政治秩序之中,宪法透过基本法,深刻地影响香港社会的方方面面。

香港多位政界人士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认为,香港近年出现一些风波,与有人未正确认识宪法有关,港人是时候“补课”了。香港新社联理事长陈勇表示,香港是法治之区,国家近年一直推进依法治国,在两地同样重视法治下,推动大众认识宪法是必要之举。梁美芬直言,在香港,宪法教育“一定要做,慢慢去补课”,而全世界有成文宪法的国家,都会在小学开始就逐条教授宪法,“美国的高中学生已很熟悉他们的宪法。”

《大公报》社评认为,香港举办“国家宪法日”活动非常必要和及时,特区今后应当在政治和宪制层面上更多举办相关活动,提高港人对历史和国情的认识,只有这样,港人才能进一步理解国家宪制和“一国两制”,更好地融入到国家大发展的洪流中去。

(本报香港12月4日电)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7年12月05日 第 04 版 本报记者 连锦添 陈 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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