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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废除“网络中立”引争议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日前投票推翻了奥巴马政府时期推出的“网络中立”规定。根据新的监管方案,宽带上网和移动网络不再归为“公共事业”,而是被重新划为“信息服务”和“私人移动服务”。

“网络中立”规定于2015年推出,主要内容是网络服务提供商必须平等对待不同公司的合法内容,不得向支付更高费用的互联网公司提供更快网速。这项规定是为了防止网络服务提供商从商业利益出发控制传输数据的优先级,确保所有文字、视频等合法网络内容以相同速度载入,使小型网络内容商也能获得与互联网巨头公平竞争的机会。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发表声明说, “网络中立”规定减少了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网络方面的投资,并阻碍了主要为乡村消费者服务的小型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创新行为。经过“细致的法律和经济学分析”,将重新实施“低度监管”的政策,不对创新模式进行微观管理,这有助于增加透明度,刺激投资、创新和竞争。

媒体分析,此举是特朗普政府放松电信监管的重大措施,可能对市场带来巨大影响,宽带运营商将成为获益者,在网络接入速度、收费标准等方面拥有更大发言权,也将改变消费者的上网体验,低收入者获取互联网接入服务可能也将受到影响。

“网络中立”的争论既是党派与理念之争,也是电信巨头同互联网内容公司的利益博弈。特朗普提名的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阿吉特·帕伊一向是“网络中立”的坚定反对者,联邦通信委员会5名成员完全以党派倾向投票,最终以3∶2通过了废除“网络中立”的新政策。

废除“网络中立”规定后,电信巨头康卡斯特、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等都表示欢迎。他们认为,新规将给消费者带来更多选择,提供价格更加低廉的服务,能够鼓励电信企业投资宽带基础设施,提升美国整体网络建设。美国电信协会发表声明称,“开放、兴旺的互联网因此得到保障”,电信公司将加大投资,尤其是乡村地区的投资,缩小数字鸿沟。

而谷歌、亚马逊、脸书、苹果公司等都表示反对。代表互联网企业的美国“互联网协会”称,美国宽带服务市场几乎没有竞争,超过一半的美国人对提供商没有选择权,所以消费者的在线体验将被迫接受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干扰。视频公司奈飞发表声明对该决定表示失望和反对,认为“网络中立”规定为创新、创业和公民参与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围绕“网络中立”的博弈将是“长期的”,将反对进入“歧途”的新命令。

一些消费者权益团体担心,一旦废除“网络中立”规定,宽带服务商可能会干涉消费者互联网自由。还有人担心,对付更多费用的用户提供更快的网络接入速度,任其占据更多互联网管道和资源,不仅是变相涨价,还影响低收入者的互联网服务。

此外,舆论还担心,废除“网络中立”可能阻碍创新。网速是很多信息科技公司的关键所在,如果电信公司进行“流量歧视”,中小公司和初创公司将不能同大企业同台竞争。电信公司则发表声明,称不会改变目前的服务条款。

联邦通信委员会此举将面临持续法律挑战,纽约州总检察长埃里克·施奈德曼表示,将发起一系列诉讼,挑战联邦通信委员会的新命令,还有一些消费者保护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组织也表示对联邦通信委员会发起诉讼。一些国会议员也表示,要推动国会通过新的法案,对“网络中立”原则立法,但考虑到两党在这一问题上的严重分歧,在国会通过的可能性不大。

(人民日报华盛顿12月28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7年12月29日   2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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