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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解条例草案 列民会议程

泰祖国党领导人颂提上将最近已提交「国家和解条例草案」文本,并在昨天(25日)传出,该草案已列入民会的审议程序,为泰党党魁荣育表示支持,并认为递交时机比较适当。上议员康努表示,该法律如果颁行,将使没收塔信财产案以及许多塔信相关的贪污案件就此了结,塔信将得以政治平反,而提出该条例者竟然是发动军事政变使塔信下台者颂提上将,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民会第一副议长乍能昨天(25日)证实,由祖国党党魁颂提上将近??日提交的出台「国家和解条例草案」,因为有30名民代联名申请提出,民会经初步核查后认为,该条例内容及符合章程规定,并准备列入审议议程,因为民会仍有27项议案需要审议,因此将政治和解草案的审议日期初定在本月30-31日。

据悉,这部「国家和解条例草案」将包括8条款,主要内容包括﹕从2005年9月15日至2011年5月10日之间与政治有关的违法犯罪均获得特赦,包括法庭正在审理的相关案件也全部停止审理和撤诉,对于受到2006年9月19日军事政变影响而被起诉者,均获得洗清罪名或者「平反」,其中包括被法院判决剥夺参政权力的109名政治家。

为泰党党魁及副总理荣育昨天表示,颂提上将此时递交政治和解草案十分妥当,并不算唐突或是紧迫,尽管真相调查委还没能按照计画在各地设立演讲舞台交流有关政治和解的议题,但期盼政治和解与社会稳定是全体民众的意愿,如果能在民会体制中审议并通过政治和解议案也是一个最佳选择途径,两者之间并不抵触。荣育表示比希望让人误解为政治和解议案只有为泰党从中得益,以为以立法的方式来确定该项议案,将是对全体社会都有益的事情。

为泰党民代瓦塔纳说,没有在颂提上将提交的政和草案上签字,是因为自身正因消防车采购案而受到牵连,但完全支持政和草案中的三项基本原则,其中包括为参与政治集会而触犯法律的民众和对立的政府官员实施赦罪,取消政变后成立的立法与特别法庭及所做出的判决,恢复因解散政党而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政治家之名誉与权利。

反对党派领袖阿披实昨天表示,自己担心的问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其一,颂提上将是否自己主导制定这份法案,然后自己去破坏这份法案的规定;其二,加快和解法案的审研,虽然有相关规定可循,但一旦遇到与塔信利益有关的问题,就抛弃法律的规范,因为这份法案的规定,必须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

他说,尽管民会将凭借多数票强行通过该法律,但并不能达成社会的和解。至于执政党多次指这份法案也会给自己和前副总理素贴带来益处,自己认为根本没这个必要,因为自己和素贴从来就没有要求过要获得特赦,反对党派需要的只是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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