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潜伏加拿大的程慕阳身份遭揭后,中共官媒新华网5月14日最新消息称,居住在温哥华西区一所豪宅的程慕阳最近不知所踪,同时其在温哥华附近里士满的办公大楼也是人去楼空。情急之下,官媒第二天再度刊文,怒斥加拿大容留程慕阳是该国耻辱,更称该国已沦为“中国贪官乐园”;文章敦促加方早日行动,否则在中国老百姓心目中与窝藏犯无异。
程慕阳再度隐匿
官媒文章开篇质问称,假如一个人揣着满兜钱到你家,你明知其是贪污犯,钱来的不干净,你还容留他在你家过夜吗?你还高高兴兴收他的“小费”吗?
进而官媒指责称,中加两国媒体已经把程慕阳在加拿大的所作所为来个大扫描,包括家庭住址、生意情况、政治活动。就差拿根绳子引着加拿大司法部门上门取调查了。然而,加拿大方面还是稳坐泰山,一点动静没有,“忍”功真让人佩服。
文章称,在许多中国民众看来,容留程慕阳是加拿大的耻辱。众所周知,正是由于加拿大方面的不作为,加拿大已沦为“中国贪官的乐园”,不知加拿大是以此为荣还是为耻。
文章还拿当年赖昌星案做比,称当年为了一个赖昌星,中加两国引渡博奕长达12年,已令中国人不胜感叹。今番不要拿程慕阳作为筹码,搞成另一个“赖昌星”。否则,在中国老百姓心目中,加拿大与窝藏犯无异。
此前的5月14日,中共官媒新华网的消息称,居住在温哥华西区一所豪宅的程慕阳最近不知所踪。其在温哥华附近里士满的办公大楼也是人去楼空。知情人透露,程慕阳在巨大压力下已藏匿起来,很可能人已不在温哥华。
在中国发出的“红色通缉令”的百人名单上,显示有26人藏匿加拿大。此前程慕阳在加拿大申请入籍不果后,曾于2012年申请难民保护。有媒体分析称,在加拿大,只要当事人有财力、精力反复申诉,就会进入俗称的“法律死循环”, “遣返程序”恐要走上一段时间。
但也有媒体分析称,由于加政府新法案指明难民身份不再是犯罪分子的护身符,故对于藏匿于加拿大的涉贪官员会有影响,他们不再可以用申请难民来阻延被遣返大陆的可能。不过,加拿大联邦公共安全部国务秘书詹姆斯(Roxanne James)表示,该新法案是联邦政府在2011年提出的打击罪犯长远政策的其中一项,与中国“红色通缉令”无关。
官媒文章全文如下:
假如一个人揣着满兜钱到你家,你明知其是贪污犯,钱来的不干净,你还容留他在你家过夜吗?你还高高兴兴收他的“小费”吗?我想你不会,犯不着为这么点钱玷污自己的名誉,对不?
可是,世界上有一个叫加拿大的国家不是这样想的。这不,自从中国政府上月公布红色通缉令后,媒体就挖掘温哥华房地产开发商Mo Yeung Ching就是名列红色通缉令中因贪污、窝藏转移赃物被通缉的程慕阳。
让人咋舌的是,尽管诸多媒体做了事实调查,媒体狂轰乱炸了近半个月,但加拿大方面至今是装聋作哑,没有动静,“忍”功真让人佩服。殊不知,在许多中国民众看来,容留程慕阳是加拿大的耻辱。
耻辱之一是,明知故留。通缉程慕阳的红色通缉令是由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发出,其权威性不言而喻。而中加两国媒体也深入挖掘,把程慕阳在加拿大的所作所为来个大扫描,包括家庭住址、生意情况、政治活动。说一句不客气的话,就差拿根绳子引着加拿大司法部门上门取调查了。然而,尽管媒体已经炒了近半个月,加拿大方面还是稳坐泰山,一点动静没有,程慕阳还在逍遥。
耻辱之二是,加拿大一些政商界不与贪污犯做根本切割,更毫无作为。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程慕阳一贯“多头押宝”,捐款给加拿大的一些党派,但至今一些党派只是纷纷自辩称,并不知晓捐款者是否违法,并承诺一旦程慕阳被判有罪或遣返回中国,将退回“来源不正当的政治献金”。明眼人看得出,这分明是把责任推给加拿大司法部门,为自己撇清责任。这些政党政客都秉持着“双重标准”,心里没有一杆秤。试想,若程慕阳是本土嫌犯,这些政党还不早就动手,敦促政府采取措施,为自己选票挣分,唯恐落后。
耻辱之三是,不要拿程慕阳作为筹码,搞成另一个“赖昌星”。众所周知,当年为了一个赖昌星,中加两国引渡博奕长达12年,案子里拆射出眼花缭乱的怪象,国人不胜感叹。正是由于加拿大方面的不作为,加拿大已沦为“中国贪官的乐园”,不知加拿大是以此为荣还是为耻。
前有赖昌星,今有程慕阳。而且,程慕阳事件也许只是冰山之一角,媒体报道起码还有原云南国税局官员李文革、原辽宁省希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希利、原中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主管方翠英三名中国外逃通缉令上的官员目前居住在加拿大,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呀!
境外不是法外。中国政府坚决惩治腐败,中国的“天网”行动得到广大老百姓的热烈拥护。民心不可违。加拿大若想做真“绅士”,早日行动去除上述三大耻辱是正道。否则,在中国老百姓心目中,加拿大与窝藏犯无异。不过,若是加拿大不在乎自己名声,我们也没办法。
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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