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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千人计划”引才公告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浙江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水平建设的战略资源。为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建设,聚天下英才共建浙江、发展浙江,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高水平建设人才强省行动纲要》《关于大力实施海外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暂行办法》,现就2018年浙江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

围绕浙江推动高质量发展需求,面向海外引进具有国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富有产业化发展潜力的科研成果,能够带动新兴学科、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引进人工智能、柔性电子、量子通信、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先进材料、清洁能源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紧缺急需的领军人才,以及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积极引进外国专家和3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

二、引进类型

引进人才分创新长期项目、海鸥计划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和外专千人项目四类。创新长期项目主要面向全职到浙江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科、文化艺术、经济金融等领域);海鸥计划项目主要面向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短期到浙江从事创新工作,或全职到浙江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项目主要面向到浙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外专千人项目主要面向全职到浙江从事创新工作的外国专家。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所在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应当成立1年以上(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对特别优秀或者紧缺急需的人才,经省专项办批准,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三项条件上可适当放宽,但破格不得超过一项。申请破格的,应当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全职工作经历。除有重大创新突破外,累计申报不超过2次。具体条件如下:

(一)创新长期项目申报条件

1.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

2.一般应当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教授或相当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3月1日后出生);

4.应当在2018年5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5.引进时未全职在浙江工作,或者在浙江工作不超过1年(2017年3月1日以后),引进时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2015年3月1日以后);

6.引进后应当在浙江连续工作5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二)海鸥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1.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含浙江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工作,且符合创新长期项目其他申报条件;

2.应当在2018年5月3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3.引进后应当在浙江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或全职在浙江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条件

1.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3年3月1日后出生);

3.拥有国际领先的技术成果,符合浙江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4.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5.在国内时间不超过6年(2012年3月1日以后),其创办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3年5月31日以后在浙江创办企业,并于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6.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本人投入企业的实到货币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四)外专千人项目条件

1.申报人为外国专家,且符合创新长期项目其他申报条件;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3年3月1日后出生)。

四、支持政策和相关待遇

对浙江省“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和外专千人项目入选者,授予“浙江省特聘专家”称号,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主要有:省政府给予100万元科学技术人才奖励,地方政府予以相应配套;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可根据需要聘请担任有关平台和载体的重要职务;提供签证、居留、子女入学、住房等便利。

对海鸥计划项目入选者给予50万元浙江省政府科学技术人才奖励,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提供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方面便利。

由浙江申报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各类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浙江省特聘专家”的当然人选。由浙江申报并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创新短期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海鸥计划项目的当然人选。此外,在外省申报入选创新类国家“千人计划”、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0年3月1日后出生)、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聘期结束不再续聘、全职到浙江从事创新工作的人才,可申请直接认定为浙江省“千人计划”人才。

可登录《浙江省“千人计划”网上申报系统》(http://zj1000plan.org/)进行政策查询和申报。申报日期为公告之日起至5月31日。

欢迎广大海外高层次人才踊跃申报。

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8年03月29日   第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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