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副總理威薩努針對當前有政黨聯繫國家維和委員會要求與國家維和委員會開展會談的事情表示,只有少數幾個政黨提出要求,目前已經讓國家維和委員會審議。與政黨初步的討論要等到憲法法庭判決有關法律後,並正式實施後才能開展。至於為泰黨認為國家維和委員會沒有權力規定全國大選的日期,不參加會談的事情,相信大政黨不參加會談不會有太大的關係,如果參加會談的政黨太少,則有可能不會舉行會談。
威薩努說,按照國家維和委員會第53/2560號法令開展會談要等到憲法法庭判決相關法律後才能進行。我們估計將會在6月份,法令當中規定應該請政黨來會談,但沒有規定必須要來,因為如果規定必須來,而政黨卻沒有來,會議將會視為無效。但現在可以在6月前舉行,但不會討論解除黨禁和選舉的事情。
4月 9 號上午11時3 刻,副總理乃衛灑努在談到政黨來接洽與維安團交談之事時表示:有幾個政黨進來接洽想和維安團交談,因此就把此事傳達讓維安團考慮,初步是必須在 憲庭審理的子法生效之後才行;
至於為泰黨認為維安團沒有權力規定大選日,因此沒有必要去交談之事,則沒有關係;本人相信雖然大黨不來參加,也不會有問題;如果只有少數政黨參加那也沒有必要組織;
副總理乃衛灑努認為:根據維安團53 /2560 命令碰頭應是在子法已經頒施 之後,我們估計在今年6 月份;命令只是寫會邀請政黨來交談,但沒有寫必須前來,因為寫了要來但不來,那麼會議就無效;但是今天可以交談即算在6月之前也罷;但不管怎樣,一切可妥協,沒有什麼規定死,只是交談還沒有到達解禁與大選之地步;
副總理乃衛灑努還表示:雖然以前中選會能一個單位規定大選日,但今天國家形勢不正常,有維安團首長的命令,諸多不便,因此就得一道商量規定;今天中選會也仍然是規定大選日的主要單位,但是如果其他單位不同意,那麼中選會也是不能規定大選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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