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勇是十八大后全国落马的第一个无党派副厅级官员。
5月18日,江苏省能源局原局长陈勇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受审,他是十八大后全国落马的第一个无党派副厅级官员。南京市检察院指控其涉嫌受贿905万余元,法庭将择日宣判。
当天,51岁的陈勇身穿白色衬衫,被法警带入法庭。他表示认罪悔罪,认同检方指控。
检方指控称,2002年至2014年期间,陈勇利用担任江苏省发改委技术产业发展处助理调研员,交通能源处助理调研员,能源处副处长、处长,以及省能源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便利,在能源项目的审批、核准批复、备案请示、电力设备招标采购等事项上,为有关公司和个人提供便利、谋取利益,先后收受12人给予的财物贿赂,共计约905万余元,其中包括5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后获得的540多万元。
陈勇手中权力不小,送钱的人不少。起诉书显示,从2005年开始,逢年过节尤其是春节、中秋等节日前,都有人提着现金到陈勇的办公室,几千元、几万元、几十万元的都有。
比如,徐州有家物资公司想进入江苏省电力系统供应商名单,并承接项目。这家公司从2011年8月开始,先后6次,总共送了132万元,最多的一次达60万元现金。
纸里包不住火,中纪委在调查华润电力一高管时,顺藤摸瓜获知陈勇涉嫌受贿的线索。2014年8月,陈勇被纪委“双规”。
12笔受贿指控中,数额最大、争议最大的一笔来自上市公司华润电力。
检方称,华润电力在苏州常熟有个项目,得到时任江苏省发改委的助理调研员陈勇的关照和支持。该企业的一名负责人为表谢意,在2003年送给陈勇50万股股票期权。这意味着,无论华润股票当天价格多少,陈勇都可以以2.8元每股的价格买入,并自由交易获利。
检方称,陈勇对此很谨慎,由在华润电力常熟相关单位上班的外甥女代为持股。
华润电力上市后,2009年~2011年,陈勇的外甥女分27次,以每股10~20元不等的价格行权,最终获利541万余元。
而陈勇的辩护律师提出,股票账户的持有人不是陈勇,不应被认定为受贿行为。期权不能直接等同于利益,随着股票市场的变动,期权既可能赚钱,也可能亏钱,华润的股价最低曾跌到0.8港元,有不确定性,直接认定为受贿缺乏证据。
检方则认为,华润的高管、陈勇本人及其外甥女,都承认股票期权是给陈勇的,只是由他外甥女代持,陈勇也对外甥女有所指示,应认定为受贿。
陈勇还收受华润电力另一笔40万股票期权,因为该笔期权未行权,检方未认定其构成受贿。
╇╇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江苏原能源局长陈勇被控受贿905万,最大一笔来自华润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