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会昨天(13日)审议两部与恐怖活动以及洗钱行为相关的法律草案,以369票支持的结果一读通过「防范和打击洗钱条例草案」,之后又以356票支持的结果一读通过「防范和打击以资金援助恐怖活动条例草案」。民会决定成立由31人组成的二读审议委员会,在15天内完成二读修订。该法案由于过度依赖联合国的相关法律内容,引起民代的不小争议。
针对政府内阁提交的两部反洗钱和反恐法案,民会昨天进行了审议,其中「防范和打击洗钱条例草案」是在1999年颁布的反洗钱条例的基础上增修而成,规定国家反洗钱委员会有权对关于打击和防范洗钱行为制定相关的工作政策,对证人提供特别保护,对涉嫌洗钱活动有权展开调查。并由特别案件调查厅提供支持,协助反洗钱委员会进??行调查、缉拿、冻结嫌犯资产工作。
至于「防范和打击以资金扰助恐怖活动条例草案」主要内容包括,将出台打击金援恐怖活动的法规和措施,虽然泰国已在刑法和反洗钱条例中明文规定,经济支持恐怖活动属违法行为,但仍有必要出台专门的法律遏止金援恐怖行为,并对恐怖分子名单纳入管理档案,如果有任个人或企业给予列入恐怖分子名单者资金支持,都将被立案调查。并授权有关单位可以依照该法律对恐怖分子的资产和帐户采取冻结手段。对从事恐怖活动的处罚标准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多数民代均认为,泰国应该出台上述两部法案,因为如果没有该法律的话,泰国在国际金融方面的信誉将受到影响,而且国际反洗钱机构经过评估之后,对泰国在反洗钱工作方面给予的评价较低,所以有必要对法规进行改善形象,并做出更严格的规定,同时也能够得到私企的认可和遵守。同时有民代认为,应该给予私人企业提供专门的培训,以便了解反洗钱和反恐法规的相关规定情况。而政府也应该对国家央行、国家警察总署、特案厅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便在反洗钱和反恐方面制定出明确的工作计画。对于到外国赌场赌博的行为也应该给予更为严格的控制。
但打击「恐金」法案受到部分民代置疑,由于规定恐怖分子黑名单必须以联合国安理会的名单为准,泰国政府如果有异议,也无从进行调查,因此可能导致泰国受到不利影响。民会经过6个小时的讨论,最终以369票支持的结果通过反洗钱法,并以356票支持的结果通过打击「恐金」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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