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副總理威薩努針對憲法法庭判決民代選舉條例不抵觸憲法的事情表示,憲法法庭將判決書遞交給國家立法議院後,國家立法議院將把法律移交政府,內閣秘書辦公室將按照程式遞呈皇上陛下御批,相信在6月下旬前可以遞呈御批。
記者問道,兩部法律都遞呈御批後,11個月內是否可以正式開展全國大選?威薩努說,是的,但關於政治路線目標時間框架,已經解釋了很多次,時間框架是不可能再延遲,但可以提前,不管憲法法庭判決國家維和委員會第53/2560號法令的結果如何,都不會對選舉時間產生影響。
解除黨禁的事情,取決於國家維和委員會,至於什麼時候可以解除黨禁,應該在選舉前就可以,眾所周知在籌備選舉的150天期間,肯定是要解除的,否則政黨沒有時間進行拉票,至於具體時間,我就不知道了。
5月31日,副總理兼國防部長巴逸針對憲法法庭判決民代選舉條例不抵觸憲法,但有可能來不及在2019年2月內開展全國大選的事情表示,我重申選舉時間框架是不會推遲的,2019年2月是來得及的。
記者問道,這是選舉前的好兆頭嗎?巴逸說,我覺得還可以,強調不會推遲選舉。
記者問道,作為國家維和委員會成員,事情走到今天,是否感到欣慰,巴逸說,現在輕鬆了,國家維和委員會什麼是否完成任務,按照政治路線目標框架走。
記者問道,選舉法律頒佈後150天才正式生效,為了能夠讓全國大選能在2019年2月舉行,政府是否會將正式生效的時間,縮減至90天,巴逸說,不會縮減,法律規定150天。
記者問道,若是不縮減時間,在2019年2月內是不可能開展全國大選的?巴逸說,我們已經很努力趕時間了,至於是否利用臨時憲法第44條開道,讓全國大選在2019年2月內舉行,我認為應該不會。
在民代選舉子法於日前獲憲法法庭的通過之後,在邁向未來的全國大選將有這些重要的步驟。「未來大選必在一五○天內舉行」這程式開始。
憲法法庭通知國家立法院有關它的裁決。
國家立法院把有關民代選舉的子法,送交總理巴育上將。
總理將把這法律草案稟奏皇上御准。
這步驟需要九十天。
在官方公報上,將有這法律的公佈,而在九十天之後,這法律開始生效。
關連選舉的各機構之間的會議,此包括軍人維安團,內閣中央選舉委員會,政黨的人員聚首為了討論與大選有關連的規則為各項協定。
這程式需要九十天。
在未來的大選,此需要在一五○天內進行。
5月31 號在國防部,副總理兼防長巴逸上將,在談到憲庭裁決民代選舉法案不違憲時表示:本人得堅稱的是大選路線圖不變,來得及在2562年2 月大選;
在回答為了趕得上2562年2 月大選,是否得把150天改為90 天之事時,副總理兼防長巴逸上將表示:不改,要依法150天,就得150天;
在回答如果那樣就來不及在2562年2 月大選會推遲至4 月之事時,副總理兼防長巴逸上將表示:會努力趕得上,至於是否採用第44條之事,本人認為不必;
此外,副總理兼防長巴逸上將還談到在大選之前和政黨交談之 事時表示:相信不變,估計會在6月底進行;
在回答有關有好些政黨不會參加此次交談之事時,副總理兼防長巴逸上將表示:
本人認為媒體都已經知道了又何必再來問呢! 那就只和答應來的政黨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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