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上午,浙江温岭杀医案案犯连恩青被依法执行死刑。
5月25日从连恩青家属处获悉,25日上午,浙江温岭杀医案案犯连恩青被依法执行死刑。25日上午,连恩青家属接到台州温岭市人民法院的电话,通知他们前去会见。在连恩青妹妹的陪同下,连恩青的父亲见到了儿子的最后一面,整个会面过程持续约10分钟。
2013年10月25日上午8点27分,连恩青手持榔头和匕首闯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诊室,和正在看诊的主任医师王云杰短暂争执后,拿榔头狠狠敲向王云杰头部,并用匕首连捅他的身体,致其死亡。之后,他继续用匕首捅伤门诊医生王伟杰、CT医生江晓勇,最终被保安制服在CT室内。
该案曾引发国内舆论广泛关注。2013年10月28日,台州数百名医护人员聚集在医院广场内悼念遇害医生王云杰,并抗议“医闹暴力”。该活动在晚上得到了全国上百家医院的声援。同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该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因医患矛盾引发的暴力事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医疗秩序。
2014年1月28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连恩青杀医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连恩青不服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年4月,浙江高院对连恩青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高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台州市医学会、浙江省医学会鉴定,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对连恩青的手术过程中不存在医疗事故。
至于温岭市一医院在处理连恩青投诉及后续处理过程中的确存在一定的瑕疵,存在进一步加深其误解的情形,浙江高院认为,原审判决对此亦予以确认,但该种瑕疵并非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在本案起因上没有过错。而连恩青因对手术治疗效果不满意,遂将情绪发泄到为其诊治释疑的医生身上,闯入医院持榔头和尖刀公然故意杀害他人,致1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原判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做出维持一审死刑判决的裁定。
对于浙江高院的判决,连恩青的家属表示服判。但家属同时认为,该案的发生与连恩青鼻子患病手术出现问题之后,相关医疗机构冷漠对待,不予回应存在关联。相关机构对于投诉的冷漠,才导致了连恩青情绪的波动及步步异常,并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从连恩青家属处获悉,连恩青在狱中服刑期间,曾向家中寄出多封信件,其中包括得知死刑复核结果后亲笔书写的遗书。在相关信件中,他向年迈母亲请求宽恕其不孝。但连同时表示,死刑让自己可以解脱鼻部疾病“难以忍受的折磨”,以及摆脱曾经求医投诉无门时带来的“莫大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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