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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望海楼)

  ■ 韩维正

  十九届五中全会闭幕不久,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党史上首次召开的这一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这一会议、这一思想,注定影响深远。

  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即“11个坚持”。这“11个坚持”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两年多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曾将中共十八大以来提出的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概括为“10个坚持”。

  从“10个坚持”到“11个坚持”,两相对比之下可以看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既一以贯之又不断丰富发展的。相比两年多前,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的讲话中,有9个“坚持”保持一致,仅个别词句略有微调;增加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2个“坚持”;同时原先“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不再作专门表述。

  比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述虽然早已出现,但此次重点提出显然有着更深用意。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我们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而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只有全面依法治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确保“中国号”巨轮行稳致远。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期间,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这篇文章把法治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此外,新增的“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则反映出在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背景下,中国更好利用法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决心。而“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虽然不再专门表述,但其辩证思维以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等主要内容,在其他条目中有所体现。

  “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习近平法治思想既高屋建瓴又植根现实,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

  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行至民族复兴关键一程,“法治”二字是未来中国行动指南的一个关键词。在这途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必将为实现美好法治愿景注入不竭动力。

  (作者为本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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