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政治家刑事法庭昨天(11日)继续审理最高检察院送审的前总理塔信涉嫌通过泰京银行非法贷款并涉嫌舞弊案件。鉴于塔信收到传票但未到庭应询,视为逃避司法审理为由,再对塔信簽发逮捕令。
政治家刑事法庭9名法官出庭,依照最高检察院的提出的诉讼,对前总理塔信在出任政府总理期间违规下令泰京银行向其子持股的私人公司贷款90亿铢的案件进行审理。
该案被告人共有27名,而塔信作为该案的第一被告,法庭早已就司法审理日程做出了明确的通告,但塔信仍没有按照规定到庭接受庭训,同时具有明显的逃避司法审理行为,因此法庭决定依照法律规定向塔信发出逮捕令,并要求最高检察院依照塔信逃避司法审理的行为另案提出指控。
在昨日的审理过程中,第2-27被告均在律师的陪同下到庭听取原告方的讼词。鉴于26名被告均对被指控内容给予否认,法庭决定将此案审理的再次开庭时间推迟至明年1月25日,以听取双方证人的证词,并要求被告人在开庭前14天内提交应诉书以及新的证人、证据。
对于大理院刑事法庭再次向塔信发出通缉令,塔信法律顾问诺帕敦昨天在获悉后第一时间表示,此案已是旧事重提,而且案件发生在2006年军事政变以后。塔信重申不接受军事政变以后的所有指控,也拒绝接受所有由军事政变委员会成立的「贪调会」指控的所有案件。他认为由敌人来展开调查,有违法治原则。
诺帕敦强调,塔信没有参与泰京银行违法放贷案,并将此案比喻为「火车出轨,抓总理坐牢」。他并认为控方拿不出明确的塔信与该案有关联的证据。同时,他还表示,如果继续追究政变后的案件,将使得社会和解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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