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6月9日,中国“红色通缉令”上头号通缉犯——前温州市副市长杨秀珠“违反签证规定”案在曼哈顿移民法庭开庭审理。专家称,即使杨秀珠被判有罪,其政治避难申请不成功,也未必会被遣返回中国。
据新华社消息,杨秀珠案与此前在美开庭的赵世兰(位列中国“红色通缉令”第三位的外逃贪官乔建军的前妻)案相比,有所不同。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律师张军透露,杨秀珠案与赵世兰案并不是同一个性质。赵世兰过堂的法院属于联邦法院,是司法性质的,而杨秀珠出庭的法院其实是是司法部下属的行政移民法院,主要审理非法移民案件。虽然没有公开庭审案卷,但可以推测,杨秀珠受到的指控要么是使用假护照,要么是违反荷兰与美国之间免签协议。
张军表示,杨秀珠可能会承认指控,接下来就将进入加速递解(Expedited Removal)程序。根据这一程序,杨秀珠可能无需通过移民法庭的判决都被直接递解,遣送驱逐出境。除非有证据证明,她在被拘捕之前已经在美国居住了两年以上。
另外,杨秀珠已提出政治庇护申请。对此,美国法庭是会允许杨秀珠提出证据,再由移民法院来最终决定。值得注意的是,纽约移民法院是全美最忙的,因此,除非杨秀珠和法庭双方达成协议,不然这个案子很可能要拖到1年以上。可见,杨秀珠此时申请政治庇护,也存在着法律技术上的考量。
张军表示,即使杨秀珠政治庇护申请不成功,也未必会被遣返回中国。因为,根据美国移民法律,非法移民将被递解回国籍国。而此前有媒体披露,杨秀珠从荷兰到美国使用了假护照,她是否获得了荷兰的合法移民身份或者永久居留权,仍不得而知。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将被遣返荷兰,而非中国。
美国法院从联邦到地方,种类层级很多,相互基本独立,互不隶属,而且中美之间没有引渡与司法协议,当前合作仍属于联邦法院范畴,其他层面的合作仍较困难。
据张军介绍,目前,中美在海外追逃合作上,仍然是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原则,无论是杨秀珠还是赵世兰案,都是先从移民诉讼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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