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公布只是一种手段,而优化公积金制度才是本质需求。
6月12日,住建部联合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公布《2014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这是时隔六年后,政府部门再次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信息。
2009年3月23日,住建部曾发布“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此后,官方再未对外披露全国住房公积金的详细缴存以及使用情况。
上述报告全面披露了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到11877.39万人,比上年增长9.19%,年末提取总额37806.26亿元,占缴存总额50.51%;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5714.52亿元,占提取总额75.37%。
其中,去年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581.96亿元,占全年缴存额的58.52%,同比增长13.99%。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5714.52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1867.44亿元,分别占75.37%、24.63%。
住房公积金和每个缴存职工都息息相关,每个月的收入中有一部分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后的使用情况以及使用率往往心中存疑。
业内人士认为,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公布只是一种手段,而优化公积金制度才是本质需求。过去缺乏信息的公开导致部分公积金资源“睡大觉”,公开更利于社会的监督。
从报告披露的信息可以看到,截至2014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85.85万笔、42245.3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1.32%、18.4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521.9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68.89%,比上年末增加0.33个百分点。
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表示,公积金贷款相比商业贷款利率较低,无论对刚需购房者还是改善型购房者来说都是利好,但是公积金的用途目前还存在争议,比如是否适用于廉租房、保障房等建设中。
据央广网报道,缴存总额的49.49%、也就是37046.83亿元的缴存余额,一度被舆论解读为“3万亿公积金在沉睡”。但实际上,其中有68.89%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另有775.80亿保障房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8.86亿购买国债余额;也就是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资金运用率超过70%,基本逼近商业银行水平。
在全国政协委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泓铭看来,不同收入群体住房公积金存、贷额的差距较大;另外,对于“住房公积金要向住房保障倾斜”的观点仍有商榷的余地,住房保障是政府的责任,资金理应由财政或政府其他资金来承担,而不是私人资金集合的住房公积金的责任。
从披露的数据来看,各地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并不均衡。东部发达省份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普遍高于平均水平,中西部地区则普遍较低。山西省运用率仅为25%,为全国最低。
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介绍,这与山西房地产市场低迷,一部分单位搞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导致商品房需求不足有关;另外,也存在公积金使用门槛过高、前置条件过多等因素。另据了解,即便在同一个省份,各地公积金使用情况也存在不小差异。张其光透露,实现各省省内资金融通,是下一步的重要改革方向。
按照此前的要求,公积金中心的年度报告应于每年3月底前披露,省(区)住房公积金汇总信息的截止日期是4月底,而全国住房公积金汇总信息大限应该是在5月底。
住建部有关人士在接受央广网采访时表示,因为今年是披露制度实施的第一年,部里也很着急,但因全国公积金系统尚未实现联网监控,工作难度较大。直到6月9日,广东、辽宁披露相关数据,地方报告才全部披露完毕。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要加快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加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力度,促进住房消费;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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