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目睹妻子遭强暴菜刀砍死施暴者,被判无期重不重?
针对“男子目睹妻子遭人强暴,拿菜刀砍死施暴者被判无期”的报道,浙江省温州市中院6月18日晚通过官微发布情况说明,称法院认定被害人张某强奸证据不足。
此前,媒体曾报道,2006年2月份开始,贵州人田某和妻子到浙江瑞安一家汽车装修服务部上班。他们被公司安排住在三楼员工宿舍,同时入住三楼的还有张某。当年3月17日晚,张某趁田某外出散步,强暴了田某妻子。赶回宿舍的田某冲上前与张某扭打在一起,后来又拿菜刀直至把对方砍倒在地致死,2014年,田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贵州公安机关投案。浙江温州中院一审判处田某无期徒刑。
6月18日的情况说明中,温州中院称,田某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而死者张某强奸证据不足。
此外,温州中院还在情况说明中承认本案裁判文书存在若干错讹,对本案承办法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其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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