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内政部长乍鲁蓬表示,维安指挥中心决定对参加集会伤亡民众按照2006-2010年集会伤亡救助赔偿标准给予赔偿,至于追究法律责任方面,将与救助赔偿工作分别对待。
乍鲁蓬表示,根据颖拉总理成立管理参加集会活动民众救助赔偿委员会的要求,维安指挥中心经过讨论决定按照2006-2010年集会伤亡救助赔偿标准执行。截止到目前为止有4人死亡,15人重伤,241人轻伤,维安指挥中心均将按照标准提供救助赔偿。伤亡民众可以凭借身分证或者户口本到所在区、县、府社会与国民安定办事处,以及救灾抗灾办报备。
乍鲁蓬表示,死者将获得795万铢的赔偿,残疾获得790万铢赔偿,丧失手足等器官赔偿400万铢,丧失非重要器官赔偿195万铢,重伤者赔偿117万5000铢,中度受伤赔偿69万5000铢,轻伤赔偿23万5000铢。赔偿资金内阁将于下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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