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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错关648天获赔13万一年没拿到,被告知财政钱未到

                     

男子被错关648天获赔13万一年没拿到,被告知财政钱未到

                    图为驿城区检察院。

西安商人宋国平因被错误羁押648天而获赔13万余元,但时隔一年,宋国平还未拿到国家赔偿款。他称,多次向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国家赔偿办公室反映情况,但检察院工作人员都回复他称因赔偿款要向财政局申请,但财政局的钱还没到。

7月23日,澎湃新闻致电驿城区检察院国家赔偿办公室,对方称需向上级请示并获同意后,才能接受采访。截至记者发稿,未收到对方回复。

因被举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2012年3月10日,宋国平在山西晋城市被警方抓获。因产品接收地在河南省驻马店,在晋城市看守所被临时羁押三天后,宋国平就被转到河南省驻马店驿城区看守所。

同年11月12日,驿城区检察院向驿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宋国平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驿城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一年后的2013年11月20日,驿城区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起诉。又过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驿城区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决定对宋国平不起诉,当天宋国平被释放。

被羁押648天的宋国平获释后马上向驿城区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他要求支付国家赔偿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1.7万元。

2014年7月17日,驿城区检察院出具赔偿决定书,决定对给予宋国平刑事赔偿金13万元。另经双方协商后,宋国平不再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时隔一年,宋国平称自己仍未拿到赔偿款。

他告诉澎湃新闻,多次催促驿城区检察院国家赔偿办尽快落实赔偿款项,但被告知赔偿款要向财政局申请,但财政局的钱还没到。

宋国平指责,驿城区检察院拖延支付赔偿金的做法违法,“根据《国家赔偿法》,赔偿决定书作出后15个工作日就要赔偿到位。”宋国平还称,钱不能赔偿到位就无法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

澎湃新闻联系上驿城区检察院国家赔偿办公室工作人员,但对方称,由于此事涉及案情,需向上级请示及相关部门同意,才能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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