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又传出“温州瑞安市塘下派出所民警在证明材料后附文吐槽”的图片。
继湖南、云南出现基层派出所民警吐槽一些部门要求开具的证明给老百姓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后,8月6日,网上又传出“温州瑞安市塘下派出所民警在证明材料后附文吐槽”的图片。
7日从瑞安市塘下派出所一位警官处核实,这份证明母子关系的材料是他出具的,附文也出自他手,“希望相关部门能让群众办事情少点折腾。”
这是一份证明蔡某与陈某为母子的材料,在证明材料下方还有一段话:
“公证处工作人员: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户口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件。上述两人的身份信息及相互关系已充分反映在户口簿上。如有疑问请参详户口簿首页‘注意事项’第一项。如对户口簿真假存在疑问,请公证处人员来塘下派出所进行核对。”
据了解,瑞安市塘下镇人蔡某(女)准备去欧洲某国看望小儿子陈B,在申请探亲签证时,被大使馆要求提供证明母子关系的公证材料。6日上午,蔡某的长子陈A拿着载有陈A(户主)、蔡某、陈B个人信息的户口薄,到瑞安市公证处为母亲代办公证,被告知:蔡某、陈B不是户主,非户主之间出具关系公证,要派出所先出证明。
随后,陈A赶到户籍所在的瑞安市塘下派出所。
“我觉得户口簿上的信息已经很清楚了,这种‘你妈是你妈”的证明没必要开。不过,为了不让陈A白跑一趟,还是开了证明。”那位警官告诉;“当时,想到湖南等地的类似事件,就在证明材料上写了段话,希望相关机构多为群众考虑,让老百姓办事情少来回折腾。”
从该市公证处核实,派出所的证明确实是公证员让开的。但该处负责人表示,他们从头到尾都是按规定办事,并没有不妥之处。按规定,如果公证户主、非户主间的家庭关系,提供户口簿就可以;但如果要公证的是非户主间的家庭关系,除了户口簿外,还要提供当地派出所或乡镇政府、工作单位的证明。
他解释,因为当事人要求出具的这份用于申请探亲签证的公证证明,必须标明是亲生的还是过继的。虽然在很多情况下,非户主与非户主的关系可以通过户口本上的信息推断,但公证处不能这么推断——因为还存在其它情况。比如:A先生与B女士结婚,生了C小姐,A先生为该户户主。后来双方离婚,A先生娶了D女士,那么,户口本上就无法体现C小姐与D女士的关系是亲生还是过继,必须借助其它证明材料。
“父母向一些欧美国家申请探亲签证,对方大使馆确实会要求提供与被探亲者的‘亲子公证’,如无法提供,签证不会通过。这个‘亲子公证’也是签证中遇到麻烦最多的,我们这里有些申请人与被探亲者确实是亲生父子,但因为户籍分在两本户口簿上,证明关系花了半个月;还有明明是母女,但在户口簿上都是非户主,最后是去医院开了出生证明,才证实两人的关系。”浙江一家大型出国留学中介工作人员告诉。
“至于民警说的‘让公证人员前往派出所核对’,这已经属于调查、取证,不在公证处的业务范围内。按规定,公证处只核实当事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材料只能由当事人或其委托人提供。”瑞安市公证处负责人表示。
ああ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又有民警吐槽“折腾群众”,温州一公证处叫屈:探亲签证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