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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庭批准通缉19示威领袖

刑庭批准通缉19示威领袖


曼谷是隆路口已成为目前反政府组织五大示威基地之一,示威者设立路障管制车辆出入。

曼谷刑事法庭5日批准特别案件调查厅的申请案,对反政府示威组织19名核心领袖发出通缉令。警方在获得通缉令后,宣布将以柔性方式逮捕19名当事人,不会为逮捕而对示威地点进行暴力清场。身负两张通缉令的示威领袖素贴昨晚表示,以平常心对待。目前暂时不会向警方投案。

曼谷叻差拉路刑事法庭昨天下午批准特案厅的通缉令,以违反紧急状态法为由,通缉「完美改革泰国人民委员会」的19名核心领袖,包括﹕素贴、沙提、塔翁、春蓬、菩提蓬、易沙拉、逸他亚、纳塔蓬、奕甲纳、安察丽女士、尼迪通、邬泰、桑丁海军少校、比差上将、叻察育、吉迪猜、讪兰、颂提然和攀素汪。

特案厅官员育他纳警少校表示,以上19人违反紧急状态法第11-12条款的规定,包括聚众政治示威、煽动民众进行暴力活动、封堵公务场所等等。警方向法庭提出18名证人以及各类物证,最终得到法庭批准通缉。之前警方已申请对以上19人发出通缉令,但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

育他纳说,警方将以柔性方式择机逮捕这19名领袖,但不会为了逮人而闯入示威集会区域实施清场。

刑庭在裁决书中禁止警方以各种方式复制和传播通缉令,如果能逮捕以上人员,则必须押到法庭指定的地点羁押,而且要在48小时内通报法庭。整个羁押过程则能随时监控,该通缉令有效期初步定为1年。

反政府示威组织领袖素贴昨晚表示,这是他发动反颖拉示威以来的第二张通缉令,对此已感到很平常。而他强调,警方颁​​布紧急状态法本身并不合法,将等待民事法庭今天对紧急状态法是否合法问题作出的裁决,因为紧急状态法应该是出现严重暴力失控状态下才能颁行,但示威者只是吹着哨子在街上到处游行,并不算出现暴力情况。

素贴还举例说,政府颁布紧急状态法后,警方执行该法律时有双重标准,针对反政府示威者千方百计利用该法律实施镇压,但对支持政府的红衫军暴力组织却有警方保护。他说,本月1日在曼谷朗四区发生支持选举与反对选举两派民众冲突事件,1名红衫军领袖透过地方广播召集400多名支持者围攻反政府示威者,双方发生枪战过程中,红衫军支持者背后就有持枪警员,试问为何警方却不对这伙煽动暴力者发出通缉或立即逮捕。

素贴强调,他以及另18名领袖不会向警方投案,直到本次示威达到目的后才会去投案,而反政府集会活动将持续进行,他将率支持者继续封堵各政府部门,包括颖拉总理近日常去办公的国防部常务次长办事处(曼通他尼会展中心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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