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路集团”)董事局通过上交所网站公告称,“近日,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共德阳市国资委委员会通知,公司董事长张昌德先生因违纪问题已予立案调查,不能履行公司董事长职务。”
根据金路集团公开资料,1956年10月出生的张昌德是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咨询师。历任四川德阳市经委科员、副处长、处长,德阳市物资局局长助理、副局长,德阳市物资总会会长,德阳市经贸委副主任,德阳市国资委副主任等职。
在担任金路集团董事长的同时,张昌德还是德阳市国资委调研员。
据《京华时报》报道,2013年3月20日,曾任四川金路集团董事长、汉龙集团董事局主席的刘汉因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在北京被警方控制。
2013年8月31日,金路集团董事局决定刘汉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董事长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职务,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的议案》,张昌德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长。
随后,德阳市国资委通过其独资子公司成为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
2013年9月17日,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与德阳市国资委独资子公司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国资”)完成签署《授权委托书》。
该《授权委托书》约定:为保持公司的稳定和发展,宏达集团将所持金路集团股份31336614股的相关股东权利授予德阳国资代为行使;同时承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承认德阳国资作为金路集团实际控制人的地位。
金路集团2015年上半年半年报显示,德阳市国资委仍为金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今年2月9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的罪犯刘汉、刘维、唐先兵、张东华、田先伟执行死刑。
金路集团在上述公告中还透露,公司董事局秘书刘邦洪先生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德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不能履行公司董事局秘书职务,同时,公司于2015年9月5日收到刘邦洪先生的辞职报告,刘邦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局秘书、总裁助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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