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行政长官曾荫权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两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5日下午在东区法院提堂。当法庭传译员读出首项行为失当控罪时,曾荫权即以英文回答“I understand”(我明白)。曾获准以10万元担保候讯,案件押后至11月13日再讯。此前,曾荫权在其妻曾鲍笑薇陪同下于下午1时55分左右,乘坐私人座驾现身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两人手拖手步入法院,神情严肃。大批警方“要员保护组”(俗称G4)在场戒备。
曾荫权夫妇下午2时28分步入第一庭,但两人并没有同坐。曾荫权在公众席第一排位置就,妻子鲍笑薇则坐在他背后。当法庭翻译员以中文叫被告曾荫权姓名,曾荫权即步出应讯,其资深大状随表明以英语进行聆讯,要求以英文向曾荫权读出控罪。
曾荫权站着时,双手紧握在前,细心聆听法庭传译员读出首项控罪后,即说“I understand”(我明白)。
曾荫权获准以10万元担保候讯,不准直接或间接联络控方证人,更改地址及离境须在24小时内通知法庭,案件押后至11月13日下午2时半再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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