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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监局地税局两“一把手”落马,5名班子成员被拉清单

有句俗语叫“拔出萝卜带出泥”,头条哥今天说的这个事也有这种意味。请看正文—
12月2日,江西省纪委通报了五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近期,江西省纪委对省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詠严重违纪违法案和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平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了“一案双查”。

经查,李捷在担任江西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期间,明知省质监局党组违规任命正在接受信访调查的干部、因人设岗违规招录王詠的多名特定关系人为工作人员,不但没有进行抵制,反而迎合王詠的要求,严重违规操作;在担任省质监局人事处长期间,根据王詠的要求为其特定关系人转编出具虚假证明,严重违纪。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李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章志键在担任江西省质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管计财、基建等工作)期间,对省质监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违规招投标,通过设置限制条件等方式,为王詠指定的单位中标创造条件;有关“三重一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违规挪用国家专项经费用于质监检测大楼建设等问题,章志键放弃原则,不反对不制止,一味迎合王詠的要求,严重违规操作。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章志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职务。

马灵在担任江西省质监局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组长期间,对全省质监系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腐败案件,以及王詠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失察;对省质监局“三重一大”事项违反决策程序问题失察;对省质监局党组违规任命正在接受信访调查的干部和王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不向省纪委报告。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马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省纪委驻省质监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胡平在担任江西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工作)期间,明知省地税局党组违规频繁调整干部,明知省地税局党组未经集体研究,由王平签批同意为多名干部违规办理工作调动,胡平放弃原则不予抵制,而是按照王平的要求违规操作。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胡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黄斌(已退休)在担任江西省地税局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组长期间,对省地税局党组未经集体研究违规调动干部问题失察;对班子成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问题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不向省纪委报告。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黄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我们看到,这五起案件中,“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必须接受党纪国法的严惩;包括纪检组长在内的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抓、不敢管,对“一把手”的违纪行为不敢抵制、甚至曲意逢迎,导致“两个责任”缺位,同样也要受到党纪的严肃追责。

头条哥认为,此次通报案件表明,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两个责任”,在认识与实践上都还没有真正跟上来。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大是大非、原则问题面前,明哲保身,当“老好人”,怕得罪人,不坚持原则,不敢担责;有的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捂着盖着,搞“歌舞升平”,欺骗组织,欺骗群众。此次通报案件还表明,因果是相联系的,对领导班子存在的贪腐问题,班子成员不闻不问、尸位素餐、无动于衷、不担当不作为,出了问题,是要被“拉清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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