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教育部长乍都隆称,他向法庭申请于本月17-23日出国前往中国成都,军人法庭已批准,但必须在本月28日向军人法庭报到。
乍都隆的律师那粦塔蓬,昨日赴军事法庭后称,法庭将增审乍都隆3项罪名,但乍都隆及律师要法庭审研两个问题:
首先,上述案件不在军事法庭的权力下,因乍都隆的行动在维和委下令之前发生,因此乍都隆的案件应由刑事法庭办理。然后问题是,维和委第37-38命令违反临时宪法第4条的有关民众的平等自由权利的条款,要乍都蓬上军事法庭是不公平的,因军事法庭只有一个法庭,无初审法庭、上诉法庭及大理院的完整司法构架。
.:.: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乍都隆获准出国 17日赴中国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