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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泰党员犯上案主犯: 自愿认罪非塔信命令

为泰党发言人日前表示:有关为泰党前素辇府民代巴实准少士承认犯上罪名一事,“无论是犯上言论,还是日后的认罪,都不是塔信警中校的命令,而是巴实准少士的自己决定”。
巴实表示,自己与律师见案件大势已去,因犯上罪抗诉也无法胜诉,最终也将坐牢,若仍固执,反而延长监禁的时间,倘认罪事件将得到减刑,料刑期不超过两年。
此外消息来源称,有关犯上问题,为泰党领导人常提醒党员要小心,反复叮嘱勿涉及犯上言辞,说话时没分寸会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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