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运输厅长提拉蓬披露,11月12日有人投诉,称一辆车牌号为“10-6203号”,从胜利纪念碑至春府的载客面包车超载,陆路运输厅已启动调查,确认该车违法超载,根据陆路运输2522年规章,已罚款5,000铢,取消司机驾驶资格15天,而面包车业者亦涉违法被罚款5,000铢。
目前,陆路运输厅严格管控面包车违法超载,并派警方到各处面包车站调查,并增加对违法司机的处罚力度。
驾驶时吸烟或打电话首次将被处以5,000铢以下罚款,如果重犯,便罚7天不许驾车;再犯,被罚禁止驾驶15天,若三次以上违规,则除了处罚款外还被禁止驾驶30天。违法超载乘客和超速驾驶违法不超过2次,每次被罚款5,000铢以下。第3次违法将被罚15天不许驾驶,第4次违法停止驾驶30天,如再第5次违章,除了罚款外还将被吊销司机驾驶执照。严重违法即驾驶时吸毒或酗酒、喝有刺激神精的饮料,将被吊销驾驶执照,或被处3个月监禁、遭罚款10万铢或被数罪并罚。
民众如见有公共面包车超载或高价宰客,可打电话至保护乘客公共安全中心“1584”。此热线24小时服务。
ぶぶ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载客面包车管理细则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