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举行的“消灭腐败暨泰国反腐方针研讨会”上,“泰国民间反腐机构”主席巴蒙于昨日表示,目前国内腐败问题愈发严重,应设立专门的特别法庭对腐败问题进行审判,以阻止问题恶化。
巴蒙还认为,需要对包括反贪污委员会、反对政府贪污腐败委员会等在内的以反贪污为名义成立的独立机构进行监管,今后政府将没有权力对上述机构的预算、开支、人事调动进行控制。
反对政府贪污腐败委员会秘书长巴荣称:“目前确实需要新条文对独立机构进行监管,不仅是从统计报告上看还是实际调研中都可以看到目前腐败问题愈发严重,有超过8,000所与当地政府有关系的地方行政独立机构存在腐败机会,如某些地区的独立机构向新上任的每一级官员收取10万铢红包,甚至一些机构向银行借贷以进行某些项目,上述行为都是需要被抵制的腐败行为,而旧制度和条文不能规范这些独立机构的贿赂行为。”
巴荣对设立特别法庭以对腐败问题进行审判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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