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资讯 > 泰国新闻 > 正文

军方可任意监禁平民? 维和委解释“军方逮捕平民法”细则

军方修改军事法庭法律,引发人权组织发表书面抗议,但军方指该组织误解政策本意。

军方可任意监禁平民?  维和委解释“军方逮捕平民法”细则

昨天上午,维和委发言人温泰上校发表谈话称,军方修改2498年军事法庭法律第四十六条,并已通过政府递送立法议会审议,增修条文授权军方可在没有法官调查下监禁平民,但只适用于特殊情况,如在外国执行任务的战舰或者是在边境作战的军人,其上司未能向法庭申请关押,而且若不先下令关押,可能对军方司法程序造成损失。
温泰说,对于依照维和委第三十七号布告处置的案件,审讯官仍根据刑事法律执行,并由警察负责审讯平民疑犯。不过,若遭遇特殊情况,致使未能于48小时内押送军事法庭申请续押,警方有权自押,直至特殊情况结束为止。
温泰表示,目前有某组织凭偏见谴责军方修法,且大肆渲染,引发社会矛盾,对此军方有必要澄清,绝对不是修法加大权力,滥捕平民。

ざざ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军方可任意监禁平民? 维和委解释“军方逮捕平民法”细则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