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盟领导颂提昨到大理院刑事法庭听判决,前总理塔信警中校顾问诺拍隆等人,此前控告颂提,罪名是通过传媒诬蔑原告。
2550年1月19日颂提主持电视节目,指责诺拍隆接受国家赞助金出国留学,却为疑犯塔信警中校辩驳及宣传。
初庭判颂提6个月监禁,不缓刑,罚款第2被告泰黎公司,孟左公司处罚金20,000铢,并在3份报上发表法庭判决7天,其它被告法庭判决取消案件。
过后上诉法庭判决改为禁颂提3个月,在3份报上登法庭判决,为期3天,其它被告判决取消案件。颂提向大理院最高法庭抗诉。
最高法庭昨审理案指出,前此诺拍隆向法庭申请取消对颂提的控告,法庭审研后认为此案可谈妥取消案件,法庭即判决,批准原告取消案件。
颂提过后对记者表示,未知诺拍隆取消控告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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