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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医院诊费昂贵 患者吁请政府干预

医疗纠纷维权网站主管比耶难·罗森越他那女士日前透露,私人医院2556-2557年间收费昂贵,民众投诉约10宗。其中一宗患者每天须付出40万铢医疗费,费用总额高达130万铢。国家医疗保险办事处也有民众投诉,由于该机构对私人医院没有管辖权,因此无法解决问题。
此外,向保护消费者委员会办事处投诉者也不少,但没有任何一单位能够出面负责,所以该网站代表民众向政府建议,希望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希望法律能真正保护广大患者的权益。
目前,这一倡议已经获得3万2千个联署签名,网站负责人将在5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到总理署向卫生部长叻察达·叻达那茵医师送达,然后再向国家改革院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主席沙立·翁颂旺小姐呈送文件,以便能够真正推动政府干预医疗费过高问题。
2557年,有一名病人,于接受水疗服务时发生昏迷,被人送到一私人医院作初步护理,随后再转送第2私人医院,第2医院作X光照射时未发现病人脑部有任何出血,但病人身躯没反应,病人妻子未放弃抢救病人机会,与第3私人医院联络,该院声称能够将病人救活。当病人送到第3医院后,医生为他打强心针,每针7万铢,同时医生说病人须将血液过滤,但在滤血过程中病人发生口、鼻及肛门出血,最后该名病人也难逃一死。死者妻子相信,第3医院只存心获利,因此进行无谓的医疗救治。另一宗案件发生在去年,有一私人医院卡住病人不放,院方说要放人须付医疗费80万铢。此病人为一78岁老妪,家住内地,到曼谷参加婚礼,不小心跌倒,为人送院,院方见伤者没亲人遂告送病人者称,若要医治须付出每晚3万铢,亲友只得筹款救人。
后院方告众人称,老妪须作心脏手术,须付几十万铢,但因病人没法付款,便要将病人迁到政府医院,院方不准病人出院,与患者家属遂起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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