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集会必须依法申请,劳工唯恐丧失争取合理待遇的权利,吁请总理下令修改,为劳工主持公道。
昨天下午,泰劳工团结委员会主席张威莱汪发表谈话说,公共集会法案已经过立法议会表决,只剩下公布实施步骤,此后劳工遭受雇主占便宜,恐将不能够举行集会请愿。同时,遭遇工厂排污影响或发生耕种土地争执的人民,也没有集体投诉的自由。
张威莱汪说,依照该法律规定,拟发动集会人民必须提前24小时以上进行 申请,国家警总署长获授权批准与否。
总理府及国会大厦被列为集会禁地,但劳工遭遇某些问题非直接向总理请愿不可,显示该法律剥削劳工等的权利。因 此,希望总理巴育命令有关部门进行修改。若是劳工遭受欺压而无从诉苦,满腔怨恨可能化为定时弹,最后自会不畏惧官方镇压而涌上街头集会抗议。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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