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资讯
当前位置:综合资讯 > 资讯 > 泰国新闻 > 正文

泰国报业协会呼吁 保护未成年人权利

7月26日泰国报业协会发言人马诺就近来网络上广为流传的一段父亲辅导孩子做作业,打孩子的视频表示,根据2546年儿童保护法第27条:不允许为自身利益或故意在网络、广告中公布可能伤害儿童名誉、身心健康的视频;第50条:不得公布可能危及儿童声誉的姓名、图片及其它信息,不得以此威胁儿童或家长。若违反将处以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和不超过6万铢的罚款。


马诺表示,2532年泰国各大媒体联合署名,承诺将保护儿童人权,让儿童受到保护。儿童并不是商品,出于报业的良心,也应考虑儿童的自尊,不深挖受害儿童信息,让儿童受到再一次的伤害。
此外,媒体要考虑到大众的接受程度,不是一味地发布血腥暴力的图片和新闻。电视电台职业协会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将在各个媒体上进行整顿。
泰国报业协会希望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不要再发布有关视频及图片,不要再增加民众的伤痛,同时也应该考虑到法律,各行各业的基本就是遵守法律。
“国家发展至今,仍有人藐视法律,这是让人惋惜,希望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违反者一直以来都无法无天。”马诺说。
马诺表示,尽管有些媒体出于好心报道,但却违反法律,可以用其它合法途径帮助受害儿童,如,直接访问警方。如果要报道也应只用语言报道,而不传播暴力画面。

üü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综合资讯 » 泰国报业协会呼吁 保护未成年人权利

赞 (0)
分享到: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