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拟宪法委员会将立法议会审议新版宪法选举条款的时间延长30天,导致全国民代选举的时间再往后延长30天。在新的内阁產生后,本届内阁以及国家维稳委员会将同时撤出国家管理舞台。
草拟宪法委员会委员派汶29日谈及新版宪法起草进展时指出,该委员会已经完成了新宪法过渡条款的审议,该版本宪法约有285项条款,其中还过渡条款将立法议会审议宪法草案民代选举条款、上议员產生办法条款、政党条款、选举委员会条款的时间,从原来的60天延长至90天。
派汶表示,此外,草拟宪法委员会还新增了另外两份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分别為国家改革法案草案、社会和解法案草案。一旦这两部法案完成起草,必须要在90天以内进行民代选举,而上述时间的推迟导致选举时间也顺延30天。
他还指出,草拟宪法委员会还规定现任内阁和国家维稳委员会将继续存在,行使对国家的管理职权,直到新的内阁產生。国家立法议会也将继续履行民会和上议院的职责,直到召开新国会首次会议。
派汶说,草拟宪法委员会在完成新版宪法的起草工作后,将提交立法会议审议,直到新国会召开首次会议,草拟宪法委员会将不復存在,因2014年临时宪法而產生的国家改革议会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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