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4月8日消息,“严禁各警种、各部门在机构设置、警力配备、工作分工等方面插手干预派出所工作,严禁从派出所抽调民警,让县级公安机关在派出所建设上有完全的决策权,让派出所有更多的自主权。”近日,浙江省公安厅发布“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派出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县级公安机关在派出所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为深入有效解决制约派出所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政策支持。据了解,这是浙江省公安厅连续第3年将促进派出所建设列入“一号文件”。
2014年,浙江省公安厅党委以“一号文件”形式下发指导意见,首次将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建设工作列为“一号工程”。2015年,浙江省公安厅连续第二年发布以推动派出所松绑减负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此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厅党委决策部署,切实为派出所松绑减负、提能增效。
但是,面对防控风险的新形势、新挑战,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新要求,当前派出所建设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能力水平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适应。为保持定力、持续发力,在推动派出所建设获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浙江省公安厅于近日再次发布“一号文件”,在确保近几年出台惠及派出所政策措施落地的同时,进一步放权、还权、赋权于派出所。
派出所改革是公安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要求把派出所改革纳入全省公安改革的整体布局,通盘考虑,坚持以系列改革手段破解制约派出所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落实了县级公安机关在派出所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明确了派出所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公共安全、公平正义、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新需求。同时,意见在松绑减压方面进一步明确,除县级公安机关对派出所工作绩效进行统一评估外,坚决纠正各警种、各部门压指标下任务、考核排名以及把本该由自身承担的任务转嫁给派出所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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