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私房菜馆位于西安一栋别墅内。
“四风”是指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开展反“四风”专项活动。但在西安,却有人预谋借反“四风”之际,行敲诈勒索之事。
获取的一份判决书显示,西安一私房菜馆服务员利用工作之便,偷拍客人就餐视频,预谋借整治“四风”之际敲诈钱财,通过邮寄信件、发信息、甚至窜至该客人所在凤城八路的办公地点实施敲诈,不料被敲诈对象选择了报警。
4月7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该服务员及其3名同伙被判犯敲诈勒索罪,分别领刑3至6年不等。
4月12日下午,澎湃新闻得知涉事私房菜馆位于西安高新区一别墅内,便前去实地探访,该私房菜馆目前仍在营业,其负责人称“最近生意不好”。
私房菜馆服务员偷拍视频敲诈
获取的起诉书指控,2015年5月初,被告人孙焕、李军宏、张敏、王文峰4人预谋借中央整治“四风”之际敲诈钱财,策划利用王文峰之妻张敏在西安一私房菜馆做服务员的机会,秘密拍摄就餐客人视频,共同实施敲诈。
被告人孙焕从网上购买了一套秘拍设备交给王文峰,王文峰与张敏在家中进行了调试。之后,张敏将秘拍设备带在身上伺机偷拍,并最终在上班时偷拍了一包间客人的就餐视频。张敏将偷拍的视频交给孙焕后,由孙焕进行对比,确定敲诈对象。
2015年7月,孙焕在确定视频中的人系卢某后,便伙同李军宏对卢某实施敲诈。7月18日,孙焕将视频的内存卡及敲诈信件邮寄给卢某,后多次给卢发信息,以向外公布该视频相要挟,要求卢某支付人民币80万元。
7月24日,卢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天下午,孙焕、李军宏驾车窜至西安凤城八路卢某的办公地点,由孙焕到卢某办公室实施敲诈,李军宏在外接应,未果后离去。当天,孙焕、李军宏被抓获归案。7月30日,张敏、王文峰被抓获归案。
2015年11月25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向未央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孙焕、张敏、李军宏、王文峰犯敲诈勒索罪。
四被告人分别领刑三至六年
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作出的判决书显示,在庭审中,4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均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被告人孙焕辩称他对被害人实施敲诈时开始索要80万元,遭到拒绝后他又通过短信改口索要50万元。
此外,被告人张敏、李军宏、王文峰各自的辩护人均提出,张敏、李军宏、王文峰系初犯、偶犯且是从犯等辩护意见。其中,李军宏的辩护人还提出,被害人并未因被告人所邮寄的视频产生恐惧,也没有与被告人形成交易数额的实质谈判,故无法认定敲诈勒索的数额。
法院审理认为,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另查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手机中未提取到孙焕改口向卢某索要50万元的短信,卢某也表示被告人没有降低要价的过程。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证据,本案犯罪数额应当认定为80万元。被告人孙焕、张敏、李军宏、王文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偷拍视频的手段敲诈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4人的行为已构成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
最终,孙焕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万元;张敏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李军宏被判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王文峰被判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4人犯案所用的偷拍设备、存储卡等依法予以没收。
未披露被敲诈者姓名及职务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这起借反“四风”之际实施的敲诈勒索案中,该案起诉书及判决书均未明确被敲诈者的姓名及职务信息,仅以被害人卢某代之。
在湖南衡阳市石鼓区法院审理的一起“雷政富式”敲诈案中,判决书也将该案中被色诱、敲诈的以官员为主的涉案人的名字、职务等身份信息隐去。
此案涉及的私房菜馆位于西安高新区一高档别墅小区内。4月12日下午,澎湃新闻前去实地探访,发现该私房菜馆在一栋独立的三层别墅内。虽然别墅外无明显标识说明这是一家私房菜馆,但别墅外墙上的大烟囱仍表露了“身份”。
记者以就餐者身份打听情况,菜馆负责人称,这里主要经营“官府菜”,目前有一大一小两个包间,“原来楼上还有个大包间,生意不好,就改成办公室了。”“我们有最低消费,但酒水可以自带,我们这也有茅台、五粮液等。”她还称,菜馆“经常接待陕北来的领导”,但这一说法尚无法证实。
涉事私房菜馆春节期间做活动时推出的菜单
涉事私房菜馆春节期间做活动时推出的菜单
该菜馆在春节期间做活动时推出的菜单显示,该菜馆有四种套餐,价格在100元/位到280元/位不等,每种套餐的就餐人数标准均为10人。该菜馆工作人员提供的名片显示,上述案件中的被告人张敏,曾是这里的经理,不过她的名字及电话已被从名片上划去,另由手写的他人信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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