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所法院裁定,于2014年“占领中环”争取普选堵路示威期间怀疑被七名警员殴打的示威者曾健超袭警及拒捕罪成立。
案件周四(5月26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宣判,曾健超一项袭警罪及两项拒捕罪成立。裁判官警方证人证供可信。
检察官指控曾健超于2014年10月15日凌晨在高处向11名警方人员泼淋有味液体,并反抗四名警员的拘捕。
不过,事发当天有电视台拍到七名警察涉嫌将曾健超移到一处暗角,对他拳打脚踢。片段曝光让舆论哗然。
裁判官作出判决后宣布休庭,至周一(30日)再次开庭判刑。曾健超在听判后表示失望,将与律师团队研究是否上诉。
据香港媒体报道,曾健超也担心此案的判决会否影响到随后对七名警员的审判,但他相信港府律政司将作出公正的安排。
新闻影片
事件发生时,警察正在驱散金钟龙和道行政长官办公室外的示威者,而其后曾健超被警方制服。
同时,有电视台摄影片段显示,曾健超亦曾于高处向警察泼淋液体。
控辩双方曾就呈堂证物之一——在亚洲电视播出的新闻影片——能否毫无合理怀疑地证明曾健超的身份展开辩论,裁判官最终接纳这段视频为可信证物。
曾健超是一名社工,也是泛民主派公民党党员。公民党的一些主要领导人物与支持者周四到法院外声援。
曾健超一案惹起不少关注,不少人批评香港律政司拖延起诉涉嫌殴打曾健超的七名警员。
结果事隔一年,香港律政司于去年的10月15日同时检控七名警员和曾健超。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说,七名警员及曾健超分别牵涉两件案件。
袁国强当时说:“为了公平起见,同日起诉,然后安排同日到法院。曾健超先生也好,或该七名警务人员的律师代表,若有任何陈辞,希望跟法庭说。”
“如果审讯或相关的刑事司法程序,其他涉及的程序问题或其他安排,他们可以有机会第一时间可以同日向相关法官作适当的陈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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