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每周二例行会议,决议批准设立反贪污舞弊法庭的相关条例草案,将使政府部门官员及民间企业贪污案审理速度大增。
国务院发言人讪圣少将22日表示,内阁例行会议决议批准设立“反贪污舞弊法庭条例草案”,该法案将提交国家立法议会审议颁行,之后将依法成立审理政府官员及民间企业贪污舞弊案件的专门法庭,使审理这些案件的速度大增。
讪圣指出,该条例是有关部门20年来努力推动的结果,新的法庭将依法任命法官以及出台审理案件程序等规定。但将与最高法院政治家刑事法庭的审案职能作明确区分,以使贪污舞弊案件更快进入司法审理程序,对贪腐行为有吓阻效果。这部法案将促成泰国发展成为无贪污国家。
讪圣表示,该项提议由最高法院向内阁提出,主要目的是为了缩减舞弊案件的审理时间,而受理案件审理的范围包括政府公务员、政治家、私人企业与国有企业等,但不包括这些犯罪嫌疑人涉及的刑事案件。
在成立特别法庭之前,需要先就法庭的规模、体制、管理、法官的产生、许可权等多方面进行立法确定。讪圣表示,成立负责审理舞弊案件的特别法庭,在20年前就有人提出,但时至今日都没有获得落实。泰国首相巴育已请求最高法院就成立特别法庭问题拟定具体细节,在年底前提交内阁进行进一步讨论。
讪圣还表示,首相巴育将在本于28日上午前往素叻他尼府工作,下午飞抵宋卡府合艾视察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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